(雨花台区)华新路东延道路建设工程华新路与机场二通道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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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华新路东延道路建设工程华新路与机场二通道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BYH******-06SG


1. 招标条件
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华新路东延道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谷规建建字[2017]3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389.4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389.44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华新路与机场二通道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道路西起纵一路,东至江艺路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2.5 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2.6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53.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2.10 工程规模: 长度:60 m;宽度:35 m;造价:53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6-08 14:0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査不通过处理。(红、 黄牌警示信息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提供以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 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9年6月1日以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nbsp&nbsp&nbsp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bsp&nbsp&nbsp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nbsp&nbsp&nbsp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nbsp&nbsp&nbsp信用评分:0分
5、其他要求按宁建规字[2021]1号第六条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5月27日17时22分到 2022年6月6日17时2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査不通过处理。(红、 黄牌警示信息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提供以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 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格、企业信誉等做进一步考察,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5、如因承包人原因无法承接项目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法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协议,并按招标结果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6、承包人必须确保通过交管验收合格,现场具备交通开放条件。
7、现场施工所用水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8、施工过程中与社区及交管部门的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提供配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软件大道186号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0号
邮 编:/邮 编:/
联系人:姚工联系人:夏锦玲
电 话:152*****120电 话:139*****667
传 真:/传 真:/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



DD000E;
EE000E;


标签: 交通设施改造 工程招标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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