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监理招标公告

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监理招标公告

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监理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截洪渠三期(容西片区边界-萍河)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1〕11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56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2〕57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城截洪渠三期工程(渠道)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0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西北部容城县境内,荣乌高速以北。2.2项目工期:本项目的工期为1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2招标范围: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工作。2.5质量标准:合格。2.6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容西片区西边界至萍河的渠道部分,全长约 4.03km,包括渠道疏挖工程、桥梁工程和生态绿化工程,渠道近期设计排涝流量50m3/s;二是大水大街至罗萨大街的截洪渠一期改造箱涵部分,一期箱涵改造长 2.44km、连接渠长 0.31km,包括连接渠疏挖工程、箱涵改造和恢复工程,箱涵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三是大水大街至市民服务中心的截洪渠一期箱涵清淤,清淤长度约5.683km。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估算价约为98.******万元。2.7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倒算五年,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 1 个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工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包含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内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EPC总承包或PPP项目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住建部颁发),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部颁发),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以总监理工程师获取上述资格证书时间为准),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近半年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 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5)L 项修改为本条); 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 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A.以上 u、v、w、x、y 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v、w、x、y 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要求: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度(2018、2019、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 3 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28 10:00至2022-06-02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0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因平台模板和字数限制,相关信息均以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内容为准。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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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姜经理

联系人:司东海、李少雄
电话:

0312-*******

电话:185*****229189*****26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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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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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sidonghai@sdic.com.cn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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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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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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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招标 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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