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湖补水水质净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沙湖补水水质净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沙湖补水水质净化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湖补水水质净化工程(项目代码:2109-******-16-01-******)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沙湖补水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2〕1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前进农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231.4亩,主要采用“生态滞留塘+潜流湿地+表面流湿地”工艺,对典农河上游部分河水进行深度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4万m3/d。
2.2 主要建设内容:
(1)引水工程。铺设DN900球墨铸铁引水管80m,新建一体化泵站1座;
(2)生态滞留塘。占地面积29亩,主要种植湿生、挺水植物3093㎡、沉水植物4640㎡,设置生态砾石床95m,土方开挖*****m3;
(3)潜流湿地。占地面积150亩,布局40个单元格并联运行(38m×55m/单元格),铺设HDPE防渗膜*****㎡,设置地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分水井1座,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布水渠2座(总长802m,高1.7m,宽1.5m),C30钢筋混凝土结构集水渠4座(总长1602m,高1m,宽1.9m)及配套其他管道管件等;
(4)表面流湿地。占地面积3051.4亩,其中:有效水面1570亩,水深0.3m-2m,主要种植水生植物785亩并配置涌泉形式布水口1座;
(5)配套设施。新建进、出水在线监测站各1座,管理房1座;新建观测亭4个,观测平台4个(168㎡),2m宽木栈道1400m;混凝土硬化生产路一条长2055m,宽3.5m,栽植乔木590棵,地被绿化面积8220㎡;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设备等。
2.3 建设地点:沙湖运河南侧、典农河以西区域;
2.4 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等完成沙湖补水水质净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含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3年的全系统调试运行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2.5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调试运行期3年;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6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6日23时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电子交易系统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目、“电子交易平台”内“澄清和修改、查看回复”栏目,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上述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嘴山市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三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疫情期间注意事项: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公告,并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配合交易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示行程码、个人防疫健康码等(外省来宁人员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因投标人委派人员被隔离或行程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投标,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前进农场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5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15层招标五部
联 系 人:张工、郝工
电 话:0951-*******、0951-*******转8506
2022年5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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