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岳普湖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岳普湖县岳普湖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KSYPHX(XJ)2014-38号
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1、询价单编号:KSYPHX(XJ)2014-38号
2、采购项目名称:岳普湖县岳普湖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岳普湖县卫生局
4、采购机构名称: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内容及数量:污水处理设备1套(具体参数清单要求详见附件)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正常运行提供正规发票后付全额的70%; 质保期无质量问题付剩余的30%。
售后服务:(1)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免费维修。(2)定期检查和维修,维修在24小时内赶现场解决问题,更换零配件7天内送达。(3)终身售后服务。
其他特殊要求:供货方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全部产品运至需货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培训,现场跟踪服务一周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一切费用有供货商承担。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厂家授权委托书;
(6)投标企业必须在喀什地区环保部门备案
(7)投标企业必须具备自治区颁发的环保产品登记证,具备环保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7、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公司简介及在疆内的代表性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依据);(2)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经过年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5)税务登记证(必须经过年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喀什地区环保局出具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7)自治区颁发的环保产品登记证并具备环保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复印件;(9)询价单(内容有报价项目名称、技术参数要求、数量、品牌、单价、总价、产地、供货时间、质保期、结算方式并加盖公章);(10)报价货物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包括所投产品的图片资料、技术资料详细说明,产品的备品备件情况等资料);(11)售后服务承诺;(12)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以上材料必须按以上要求装订成册不缺项、不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询价单制作填写不规范按废标处理,供应商必须响应公告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供货商报价要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8、项目实施地点:岳普湖县卫生局
9、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8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报价报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0、采购机构地址:岳普湖县工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三楼)
11、联系人: 张欣 任晓燕
电话:****-******* 传真:6886468
岳普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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