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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2022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2022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jhtml">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2022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2022-05-27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

乙方:福州市鼓楼区逸仙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根据招标编号为[******]FR[GK]*******的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2022艺术教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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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1899 其他教育服务 其他教育服务具体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1(项)具体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叁仟捌佰肆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通知安排开展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第三中学);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我校目前乐团编制齐全,通过乐团服务来校的教师团队,需保证一年演奏两首交响乐作品,在福州市举办的中小学器乐比赛中,我校交响乐团需保证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成绩。交响乐团14位教师,每周来校2次,全年来校8个月,每次上课为2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每位老师全年共计来校64次,14位教师全年共计来校896次。如遇演出或比赛任务,每月来校排练次数需按校方调整为准。 外聘教师职称等要求如下(多选项满足一项即可): 指挥:专业团体指挥,需提供带队参加国家级比赛或者演出的证明。 小提琴1:1.国家二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大学讲师及以上职称 小提琴2:1.国家二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提琴:1.国家四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大学讲师及以上职称;3.本科及以上学历 大提琴:1.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研究生学历; 低音提琴:1.专业演出团体低音提琴声部证明;2.低音提琴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国家四级演员及以上职称 小号:1.国家四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专业团体任小号声部证明;3.福建省音乐家协会会员 圆号:1.国家四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大学讲师及以上职称;3.专业演出团体任圆号声部证明 长号:1.国家四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福建省音乐家协会会员;3.专业演出团体任长号声部证明 长笛:1.国家四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长笛专业研究生学历;3.专业演出团体任长笛声部证明 黑管:1.国家四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黑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专业演出团体任黑管声部证明 双簧管:1.国家三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双簧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专业演出团体任双簧管声部证明 大管:1.国家三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大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专业演出团体任大管声部证明 打击乐:1.国家二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副教授及以上职称;3.专业演出任打击乐声部证明 (二)合唱团:专业教师1人。 需保证一年四首作品,福州市举办的中小学合唱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成绩。每周来校2次,全年来校10个月,每次上课为2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全年共计来校80次。 外聘教师职称要求如下(多选项满足一项即可):1.国家四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大学讲师及以上职称;3.合唱协会会员 (三)舞蹈队:专业教师1人。 保证一年三首作品,满足我校的各种文艺活动。舞蹈队外聘教师1人,每周来校1次,全年来校8个月,每次上课为2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全年共计来校32次。 外聘教师职称要求如下(多选项满足一项即可): 1.国家四级演员及以上职称;2.大学讲师及以上职称;3.本科及以上学历【注:所有课时结算费用为统一价,即课时结算单价为:******/(896+80+32)/2=240元(每课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磋商文件要求,服务质量达到甲方需求并通过甲方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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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按季度分次支付,支付总金额不超过中标价。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盖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贵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 赔偿金等,为合同金额1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证服务的方案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和其他权利。如乙方执行的方案侵犯第三方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若因此导致甲方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本合同中履行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代理费等合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照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甲方负责对整个活动的执行给予主题方向上的指导、政策上的支持和审核、把关,并负责最终验收。 14.1.1甲方享有修改权:对策划执行中不符合要求之处,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14.1.2甲方享有监督权:活动的策划和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把控。 14.1.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4.2乙方权利义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制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周期完成服务活动执行工作。 14.2.1乙方应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开展工作,保证此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14.2.2乙方应组织专业的团队,负责活动的策划和执行。 14.2.3乙方须与甲方保持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使甲方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14.2.4对甲方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达到甲方满意的程度。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5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乙方: 福州市鼓楼区逸仙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40号二层
单位负责人: 陈炜单位负责人: 王飞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王月彬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158*****44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 账号: 591*****221010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育服务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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