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城厢镇镇仔村(镇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全南县城厢镇镇仔村(镇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全南县城厢镇镇仔村(镇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采购单位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全南县公告时间2022年05月28日10:23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卿尉
项目联系电话0797-*******
采购单位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全南县第二工业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186*****516
代理机构名称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全南县滨江小区8幢1号-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卿尉/0797-*******/邮箱:qntwgc@163.com

  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南县城厢镇镇仔村(镇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南县城厢镇镇仔村(镇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卿尉

项目联系电话:07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全南县第二工业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186*****5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全南县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卿尉/0797-*******/邮箱:qntwgc@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全南县滨江小区8幢1号-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南县城厢镇镇仔村(镇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采购需求将通过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项目名称:全南县城厢镇镇仔村(镇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权项目

采购需求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全南县城厢镇镇仔村(镇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全南县城厢镇镇仔村(镇仔工业园)

(3)项目建设单位:江西全南工业园区管理委会

(4)项目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远期规划规模为日处理工业污水能力2万吨,近期为日处理工业污水能力1万吨。出水设计排放标准为GB*****-2002一级A标准。

(5)项目建设目标: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试运行并达标排放。

(6)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8564.78万元。

二、招标模式

污水处理厂建设采取BOT (投资-运营-移交)模式,由投资企业全额投资(除征地拆迁、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场地平整外)。招标单位依法授予投资企业该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年限为30周年(不含建设期),建设期自开工之日起算,经营期自污水处理试运营达标排放之日起算。

三、工程投资款的计价标准和竣工结算

(一)建筑工程

1.土建工程项目计价标准:按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1年《江西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江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公一基价表(2004年)》 进行取费计价,开执行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工程预算价格由县审计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确定。

2.园林工程项目计价标准:按照《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基价表 (2006年)》、《江西省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6年)》进行取费计价,并执行省、市造价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工程预算价格由县审计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确定。

(二)设备安装

设备采购由投资企业询价,县审计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确定。设备安装费按照《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06 年)》、《江西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06年)》进行取费计价。

室内装饰、家具采购由投资企业询价,具审计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确定。

工程项目主材计价调差标准,本工程项目主材单价按县审计部门审定的预算书价格,即按当月全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的《全南县建筑工程主要材料信息价格表》的价格。施工期间主材平均单价涨跌5%以内(含5%) 不调差,主材单价跌涨超过5%部分按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主体施工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布的每季度信息平均价与审计部部门审定的预算书计算调差。县城乡规划建设局造价信息中未涉及的材料,由甲乙双方进行市场询价后,报县政府相关部门审定后执行。

本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投资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工程结算文件,工程结算价经县审计局、财政局审核后,按县政府批准同意的价格确定工程结算总额。

四、单位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一)单位污水处理服务费控制限价

根据可研成本分析,估算单位污水处理运行服务费控制限价为5.6元/吨。项目总投资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县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为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进行单位污水处理费的测算,单位污水处理服务费做相应调整。

(二)单位污水处理服务费最终单价

单位污水处理服务费由投资企业根据投资总额与运营成本进行测算,报相关职能部门确定。

五、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开征、支付

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取,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排水服务协议》、县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自项目正式运营后,招标单位按月征收污水处理费并按月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污水处理服务费列入县年度财政预算,按月足额向投资企业支付。

六、项目建设要求

(一)投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程序的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建设施工及竣工验收等规划各项工作,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报批。

(二)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国家施工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合格(含合格)以上要求。

(三)投资企业须按建设进度计划要求,制定工程建设实施计划并严格执行,按时完成各阶段工程建设,确保按时建成并投入正式运营。

七、其他事项

(一)考虑到国家对污水排放标准的提升,招标单位预留本工程标准提升的建设用地。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今后本项目扩建,原则上招标单位优先授予投资企业特许经营权。

(二)本项目在办理所需的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道路开开挖等相关手续时,规费按省优惠规定执行。同时,招标单位同意与投资企业签订厂区土地无偿租赁协议,特许期结束后,投资企业应将运行正常的污水处理厂等无偿移交给招标单位。

(三)招标单位负责完成土地征用、拆迁及“三通一平”(含通水、通电、厂区场地回填到位及平整)工作。

(四)在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和经营期内,当电价、水价、人均工资、药价、物价指数、税费、央行利率、投资等相关成本国家有明文规定的调整,投资企业享有污水处理费相应调整权,在报经县相关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由招标单位委托投资企业办理本项目的设计、可研,环评、地质勘察等项目前期事宜,前期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资企业出资,经县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确定后计入项目投资成本中。

征求意见期限: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5月30日。公众可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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