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套人才公寓装修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100套人才公寓装修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100套人才公寓装修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泰兴市
2.1.2建设内容:100套人才公寓装修
2.1.3项目投资估算:约1500万元。
2.1.4最高限价: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为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的70%。
2.1.5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期要求:项目决策阶段至项目实施阶段。
2.1.6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支付方式: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2.2招标范围
100套人才公寓装修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3)工程施工、暂估价项目、甲供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4)与项目相关的环评、稳评等所需的第三方评价单位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5)本项目涉及的工程预算编制、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审计、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房屋保全、房屋安全鉴定等服务类单位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委托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登记注册、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招标人办理质疑及投诉事项答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招标代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招标采购代理;投标人须为2020年度泰兴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分级评价名次表中评价等级为B级及B级以上的且2020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等级表中A级及以上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详见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泰兴市2020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分级评价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结果的通知》。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取得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签发的《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中级及以上)的专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项目部组成人员须为泰兴市行政审批局确认的招标采购机构上岗合格人员,且不得少于3人,以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投标人于2022年5月27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至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十楼工程部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泰兴市人民政府-城投集团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index.html
8.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兴市润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永信大厦三楼
邮编:******
联系人:封海军
电话:151*****707
日期: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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