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招标公告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鹿邑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已由 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 以 豫水农【2014】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鹿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省财政资金+县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45.1%+45.1%+9%+0.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及其它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鹿邑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建设面积2.9万亩。
2.3 总投资: 约3326万元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 10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1标段,王寨、谭集、陈楼、前罗楼、后罗楼、吴楼、大何、朱桥8个行政村机井建设、井堡制安、管道铺设和节水设备安装;
第2标段,任庄、孙阁、张辛、翟庄、谷堆洼、邓庄6个行政村机井建设、井堡制安、管道铺设和节水设备安装;
第3标段,斗农沟疏浚和桥涵、变压器房及永久性标识牌建设;
第4标段,地埋电缆铺设、变压器及射频卡机井灌溉控制系统购置与安装;
第5标段,地埋电缆购置;
第6标段,水泵(含泵管及附件)购置;
第7标段,王寨、谭集、陈楼、前罗楼、后罗楼、吴楼、大何、朱桥8个行政村管材、管件及给水栓购置;
第8标段,任庄、孙阁、张辛、翟庄、谷堆洼、邓庄6个行政村管材、管件及给水栓购置;
第9标段,喷头、竖管、支架、软管及接头购置;
第10标段,项目建设及质保期监理服务。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企业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近二年来(2012年、2013年,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自企业成立至2013年)财务状况良好,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无亏损;施工标段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所有标段的委托代理人均需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2014年4-9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至2014年9月)。同时要求:
第 1-3 标段: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 4 标段: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备电力或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 5 标段: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电缆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产品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检测结果合格且开标时处于有效期内);企业在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类似水利项目业绩;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第 6 标段: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水泵生产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水泵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检测结果合格且开标时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已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审定发布;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类似水利项目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具有指导水泵安装、调试的技术力量和能力,具有省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农业水利工程技术职业资格证;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第 7-8 标段: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PVC(聚氯乙烯)管材生产企业;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管材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检测结果合格且开标时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已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审定发布;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类似水利项目业绩;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第 9 标段: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节水灌溉设备生产企业;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喷头、软管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检测结果合格且开标时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已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审定发布;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类似水利项目业绩;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第 10 标段:需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投标人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2011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工建筑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符合条件者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月 22日至2014年 10月 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 10月 22日至2014年 10月 28日17时,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款,地点为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作为备份。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3本项目1-4、10标段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5-9标段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测试模板的要求制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鹿邑县卫真路中段
联 系 人:王 杰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八一路南段106号万果园3楼
联 系 人:石璐璐
电 话:****-*******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鹿邑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
2014年 10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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