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西山村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省级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西山村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大市聚镇西山村民委员会的委托,现经新昌县大市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省级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西山村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省级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西山村二期工程。

  2、建设地点:大市聚镇西山村。

  3、预算总工程款为865358人民币(其中暂列金额为8万元,采用2014年第9期信息价),含税金及所有费率。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概况:省级农房改造建设示范村-西山村二期工程,主要是西山车站至大会堂踏步沥青路面、围墙、石栏板栏杆(柞树塘)、停车场(主要是基础部分和挡墙)、厕所和垃圾房。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土石方、砌块石、砼、沥青路面等建筑工程,电气和给排水等安装工程。

  6、工期:开工令发出后50日历天内完成。

  7、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对象

  1、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县外企业需在新昌县建管局备案),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申请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10 月24日9:00-11:30。

  2、地点:新昌县大市聚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方法、开标时间

  1、总造价让利法(让利范围为8%-10%,含上下限)。

  2、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7日10:00。

  五、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付至总造价的95%,留审计造价的5%作质量保修金,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无质量事故的全部付清(不计息),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发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发票凭证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

  2、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六、申请手续

  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县外企业备案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可在www.xcztb.gov.cn下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2、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交易证”和交易员身份证原件或者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申请不予受理。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城东客运站西侧)办理,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与招标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按如下指定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

  收款单位:大市聚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大市聚支行

  账号:***************

  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缴款单位名称)原件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带至报名现场出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受理投标申请。

  4、履约保证金为柒万元。

  七、申请联系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35*****808

  俞先生 联系电话:133*****655

  招标人:新昌县大市聚镇西山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 月2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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