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尽调报告机构选聘(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尽调报告机构选聘(第二次)招标公告

各中介机构:

为了切实贯彻湖南省国资委和湖南省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中介机构的相关文件精神,基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就我公司“汨罗生物饲料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对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报告”事宜进行询价比选。

一、项目背景:

根据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生猪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我司生猪扩产能战略,为进一步完善生猪产业链,降低物流运输成本,保障公司核心养殖区域饲料供应,拟在湖南省汨罗市合资设立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4万吨饲料工程建设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 ,其中新五丰出资人民币26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5%;湖南兰蕙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4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5%。拟就该项目编制项目合作方尽职调查报告。

二、项目服务内容

汨罗市新建年产24万吨饲料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报告

三、参加询价比选尽职调查报告机构条件

1、本次邀请参与的尽职调查报告中介机构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会计师事务所),为湖南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库入围机构且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业绩。

(1)编制单位应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登记的资质等级证明。
(2)编制单位应具有承担编制尽职调查报告的能力和经验。
(3)项目研究人员应具有所从事专业的中级以上业职称,并具有相关的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
(4)《报告》编制单位及人员,应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实事求是,对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质量负完全责任。

2、能够保守被评估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信息安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5、近三年没有在承担企业有关尽调报告编制工作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失信证明)。

6、根据湘国资【2017】102号文,尽职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合作方的业务资质、技术水平、商业信誉、经营情况、财务及资产状况、法律问题、管理能力、社会评价、股东及高管的品质、能力等进行调查并出具报告。

四、收费标准及报价:参照国家标准,以包干方式按金额报价。最高限价5万元,超过5万元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根据各中介机构报价情况,推荐满足我司条件的合理最低价为排名第一候选单位(若本次询价响应中介机构不足三家,我司不再另行询价,从本次询价响应的中介机构中选聘),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

六、询价响应文件内容、送达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询价比选响应文件内容:

1、参加询价尽职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的基本情况(含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单(加盖公章);

3、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承诺书;

4、从事同类项目过往业绩介绍及评价(近三年内);

5、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二)送达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262日上午10: 00前将密封询价响应文件送至(或邮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道19楼)。联系人:刘益平 ;联系电话:153*****823

本项目询价邀请书本公告附件各单位自行下载

八、本招标书解释权归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尽调报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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