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融合项目“病残儿童收养支持服务”调研服务采购

残障融合项目“病残儿童收养支持服务”调研服务采购

残障融合项目

“病残儿童收养支持服务”调研服务采购

招标单位: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

招标项目:残障融合及减防灾项目

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6月6日

一、机构介绍

救助儿童会是全球领先的、独立的儿童慈善组织,1919年成立于英国。目前全球有*****余名员工在125个国家开展工作。1920年,救助儿童会向中国捐赠了第一笔约250英镑用于赈济饥民。20世纪80年代起,救助儿童会进入中国,开始在安徽、云南、西藏开展项目。2013年6月,救助儿童会成为在中国民政部注册的24 家境外基金会代表处之一。2017年,依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注册成为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以下简称:救助儿童会),依法在中国境内开展儿童福利和保护、救灾、教育、健康、儿童权益等项目。我们已在中国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实施项目。

在中国,我们践行救助儿童会的核心价值:责任、抱负、合作、创新、诚信,推动全社会在对待儿童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步,致力于为儿童的生活带来及时和持久的改变。我们的愿景是所有儿童都能享有生存、健康、受教育、被保护以及参与世界的权利。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我们的网站:http://www.savethechildren.org.cn/

二、背景介绍

残障融合项目为期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目标是帮助项目区域内3-18岁的残障儿童和青少年获得有质量的融合教育,并在学前、义务教育、职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获得跨部门的综合发展支持。

项目首次尝试多部门,跨部门合作,探索残障儿童多领域和全生命周期保护与发展的体系建设,横向与民政、教育、残联等多个部门合作,内容涉及残障儿童保护与福利,儿童友好,福利院、特教学校、普通学校残障儿童个别化支持服务,各社区残障融合意识倡导等;纵向拓展到学前融合以及残障青少年职业发展,内容包括福利院及普通试点融合幼儿园教师能力建设,残障青少年职业意识提升及规划等;同时,也顺应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发展需求,为福利机构内病残儿童提供更多更好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项目主要实施地点为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受益人群为项目区域内就读于项目普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的有特殊需求儿童和青少年、健全儿童和青少年,以及各级特教资源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幼儿园资源教师及学科教师、儿童福利院教师及工作人员等。

项目的主要产出包括:1)希望通过整合多方资源、搭建跨部门合作平台,提升项目区域内残障融合教育支持体系建设水平;2)通过指标及工具开发和教师能力建设等方式,提升普通学校/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的意愿和融合教育质量,同时培养残障儿童和青少年的社会情感能力及对职业发展的基本认知;3)通过政策倡导、公众意识倡导,营造接纳包容的学校、社区与职场环境,提升公众的残障融合意识,并将项目成果进行分享和推广。

三、采购内容

(一) 调研目的

1. 调研分析我国儿童福利机构中孤残、病残儿童的收养政策以及促进收养的关键性措施;调查政策实施情况,分析现状与差距;

2. 调研分析我国儿童收养机构内孤残、病残儿童的养教、就业、医疗康复及社区融合状况,调查送养机构的准备情况,发现并关注残障儿童保护与发展的需求;

3. 调研分析我国国内家庭收养机构儿童的现状及制约家庭收养的因素,以及现有引导措施实施状况及未获得预期效果的原因;

4. 调研分析为政府在加大国内收养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方面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 调研内容及工具设计

1. 调研内容及主要问题

1) 调研分析我国儿童福利机构中孤残、病残儿童的收养政策以及政策实施情况,具体包括:

l 梳理我国国内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政策,特别是孤残、病残的收养原则,路径和流程;

l 调研我国儿童福利机构中孤残、病残儿童的收养政策实施情况,包括现有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和流程,具体做法与政策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产生差距的原因,以及对策建议。

2) 调研分析我国儿童送养机构内孤残、病残儿童的养育、教育、就业、医疗康复状况,具体包括:

l 我国儿童福利机构对于儿童家庭收养的准备情况;

l 我国儿童福利机构孤残、病残儿童的个别化支持服务状况,包括个别化教育、个案管理、医疗康复和职业发展等情况;

l 我国儿童福利机构推动孤残、病残儿童在社区融合、残障融合等方面开展的具体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3) 调研国内家庭收养机构儿童的现状,具体包括:

l 国内家庭收养机构儿童的收养意愿、态度和收养能力,以及收养后面临的困难;

l 国内病残儿童收养家庭、寄养家庭和排队申领家庭知晓或获得的政策、福利、服务方面的支持,以及遇到的困难和目前的解决方案;

l 收养机构儿童的家庭意愿、需求及供给方的匹配状况,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及对策建议;

l 国内家庭对于获得国家鼓励性政策、社会福利和保障措施的期望。

2. 调研方案及工具开发(inception report)(截至2022年6月30日)

3. 调研数据收集,包括实地调研(截至2022年9月30日)

4. 数据分析(截至2022年10月31日)

5. 调研报告主要发现及初稿(key findings)(截至2022年11月20日)

6. 调研报告定稿(截至2022年12月15日)

7. 调研报告摘要及PPT分享(截至2022年12月15日)

(三) 调研要求

1. 调研需以实地调研为主(视相关地区疫情防控政策,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调研团队可在全国范围内选取3-4个有代表性调研地点,其中需包括四川省成都市;

2. 调研需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3. 调研需根据调研目标和样本开发相应调研工具;

4. 调研需包含政策建议及操作建议;

5. 调研需包含对救助儿童会现有项目的建议。

(四) 时间表

主要产出及预期时间节点如下表所示:

期望产出(如无特别说明,以下产出均要求中文)

预期截止时间

招投标流程

2022.6.20

调研方案(初始报告)及工具

2022.6.30

调研数据收集(含实地考察)

2022.9.30

调研数据及分析

2022.10.31

调研报告主要发现及初稿

2022.11.20

报告终稿

2022.12.15

基线调研摘要及PPT(中英文)

2022.12.15

请注意,调研报告所有权属于救助儿童会,未经事先授权,不得发布。我们鼓励调研团队将调研结果用于宣传、会议、期刊提交,但是调研团队需要事先同救助儿童会协商。如果该报告及其数据在外部使用,必须得到救助儿童会的许可,并使用适当的引用方式。

四、申请机构(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申请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设有独立法人机构(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盈利机构注册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拥有合法的业务/办公场所,或者已经完成了相应的业务和税务登记;

2. 遵守救助儿童会的标准政策;

3. 未被禁用或在政府的黑名单里;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5.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具有儿童社会福利工作、儿童教育、残障融合、统计和发展等相关专业背景;

7. 熟悉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儿童收养政策实践,具备融合教育/残障融合相关研究经验;

8. 具备与政府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工作及协调相关资源的经验和能力;

9. 能够结合项目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调研和评估方案,拥有数据、信息的分析能力,能够客观中立地对项目进行评价并对下一步项目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10. 能够组织专业的调研团队按计划实施调研评估并参考救助儿童会报告模板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11. 具备良好的中英文报告撰写及报告展示能力;

12. 了解国际组织及发展工作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方式,以参与过国际组织调研工作为佳;

13. 认同救助儿童会的机构愿景和目标,认同并遵守救助儿童会的儿童保护政策。

五、报价文件及说明

需包含以下文件:

1. 资质类文件:提供独立法人机构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服务的范围复印件、调研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2. 能证明单位财务健康和健全财务管理能力的文件,例如最新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人员专业资质等。

3. 人员架构及分工介绍、工作机制介绍、任务团队介绍,主要包括:

l 每一位成员在团队工作中的职责(包括是否参与实地调研)、简历;

l 任务团队从事相关评估和研究工作的经验说明书:如参与过残障融合教育领域国际国内评估或研究的介绍(以能体现任务团队的相关能力和经验为准),在残障融合教育领域的国际国内合作关系的介绍;

l 评估团队或团队成员近两年内参与过的残障融合领域国际国内评估或研究报告2份。

4. 调研方案。

5. 正式报价书及相关报价明细,包括:

l 含税总预算(不超过8万元人民币);

l 完成调研报告范围内所述各项任务所需的详细预算说明:需列明调研团队在开展调研期间的所有食宿、交通、材料、人工及税费等费用;

l 付款方式(例如首款与尾款的支付比例)。

6. 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文件。

7. 可开具发票的有关内容明细,如“评估费”(非生活服务类增值税发票,付款前需先行开具发票)。

8. 救助儿童会的(附件1:采购条款.doc)、《儿童保护政策》(附件2:救助儿童会的儿童保护政策.doc)、《反舞弊和腐败政策》(附件3:救助儿童会的反舞弊和腐败政策.doc)及《IAPG代理商和供应商行为准则》(附件4:IAPG代理商和供应商行为准则.doc)。

9.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以下为救助儿童会考量的标准:

1. 申请机构的任务团队核心成员具有教育(特殊教育、融合教育)、社会工作、残障融合、儿童社会福利工作经验,或与本调研任务所需专业素养相关学科的硕士或博士教育背景;

2. 申请机构的任务团队熟悉我国儿童福利机构工作实践,儿童收养政策,残障融合、融合教育政策等,也熟悉国内外儿童福利机构残障儿童支持服务及发展趋势和研究重点;

3. 申请机构的任务团队的人员架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合理;

4. 申请机构的任务团队具有良好的中英文书写能力;

5. 调研方案的完整性和逻辑性(方案清晰且完整、逻辑设计与项目目标匹配;通过背景介绍、目标、干预方式、预算、风险预测等内容展示调研开展的过程,并能从工作计划中实现方案产出的达成);

6. 申请机构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能力;

7. 申请机构针对该服务提供的报价金额;

8. 申请机构针对该服务提供清晰的预算明细;

9. 申请机构针对该服务提出合理的付款周期及付款条件;

10. 申请机构可接受救助儿童会模板合同。

七、申请方式和时间

由于疫情原因,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材料均视为有效。申请机构应在2022年6月6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价文件快递至救助儿童会(联系方式见下方)。快递外包装上请注明: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并注明“残障融合及减防灾项目病残儿童收养支持服务调研服务投标”、“开标时才能启封”和“正本”字样。内含完整的报价文件2套,一同放入信封中。

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因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任何费用。于截止日期后收到的申请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八、比选及签订合同

1.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将在报价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比选,在比选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选定投标人并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对未选中的申请人,救助儿童会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

2. 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没有接受最低报价的义务。

3. 在比选结束后,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将通知选定申请人和未选定申请人,但不对过程及结果进行解释。

4. 选定申请人应在指定时间内与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合同,将使用国际救助儿童会(英国)北京代表处的 “采购合同”进行合同签订。

九、询价人权利

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询价人。

十、联系方式:

1. 咨询邮箱:RFQ.China@savethechildren.org

2. 投标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17号华西美庐B1501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86 028-********;手机136*****331


,安徽,四川,成都市,武侯区,云南,西藏,成都,02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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