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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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沽源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沽行审建项字【2021】132号、沽行审招核字【202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沽源县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1.2招标编号:HNLY-2022-0062.1.3建设地点:沽源县经济开发区北区2.1.4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2.1.4.1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1.30亩,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室外给水、室外排水、室外消防水、室外采暖管网、室外电气。室外绿地面积8165.16平方米;道路面积*****。厂房建设,总建筑面积*****.77平方米。2.1.4.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1.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完工,其中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勘察及设计的最终成果文件,后续服务直到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勘察: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勘察成果的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勘察报告;设计:根据初步设计及批复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①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② 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办理。③施工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后续服务。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勘察、设计、施工投标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其中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或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职称证书,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5月1日以后任意1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2)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1.4财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法人单位含四表一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5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联合体投标,成员均须提供)

3.1.5其他要求:(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招标公告基本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5)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证明其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7)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30 10:00至2022-06-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6-20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立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北区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南路
邮编:/邮编:/
联系人:吴彩龙联系人:许莉娜
电话:150*****575电话:0313-*******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勘察设计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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