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等主线、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GK1标段、GK2标段
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等主线、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GK1标段、GK2标段
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等主线、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000G220*****2001)
1.招标条件
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括主线改扩建、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3类项目,其中: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等5个主线改扩建项目已列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黑政办规[2021]47号),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黑交发[2022]29号)批准建设;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已完成《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专项建设规划》调整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线改扩建项目共5项/473.1公里,匡算投资71.42亿元(包含12处主线配套服务设施和256公里慢行道);连接线项目共11项/144.1公里,匡算投资4.6亿元;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共15项/******平米,匡算投资6.42亿元;目前,二期工程匡算投资82.44亿元。
注:具体内容详见标段划分表,由于本次招标建设里程、匡算投资及建设标准等为预估情况,招标人不承诺以预估情况为准。如路线方案确定后,实际建设里程、匡算投资及建设标准等较此次招标规模有所增加或提高,则本次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2.2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等主线、景区连接线及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报批等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工作。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止(服务报酬与服务期无关)。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在收到相关审查意见后7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和完善,并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3)协助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工作,直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完成。
2.4质量要求: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并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必须科学、客观、公正。报告编制深度达到《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通运输部2010年178号)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
2.5安全目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内的各项目单独编制工可研报告。
标段 |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招标内容 | |||
GK1 | 1 | 主线改扩建项目 | (1) | 国道丹阿公路(G331)萝嘉界至嘉荫段(包含主线配套服务设施),总里程100.7公里 | 嘉荫县 | 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完成主线、景区连接线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报批服务工作; | ||
(2) | 国道丹阿公路(G331)嘉荫(稻田村)至嘉逊界(双胜村)段(包含主线配套服务设施和慢行道),总里程112.9 | 嘉荫县 | ||||||
(3) | 国道丹阿公路(G331)嘉逊界(双胜村)至逊克段(包含主线配套服务设施),总里程63.5公里 | 逊克县 | ||||||
2 | 景区连接线项目 | (1) | 稻田路口至新修嘉汤公路 | 嘉荫县 | ||||
GK2 | 1 | 主线改扩建项目 | (1) | 国道丹阿公路(G331)卧牛湖至黑呼界段(包含主线配套服务设施和慢行道),总里程95.6公里 | 爱辉区 | 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关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完成主线、景区连接线、交旅设施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报批服务工作; | ||
(2) | 国道丹阿公路(G331)黑呼界至呼玛段(包含主线配套服务设施和慢行道),总里程100.4公里 | 呼玛县 | ||||||
2 | 景区连接线项目 | (1) | 京抚公路至大蜂场 | 抚远市 | ||||
(2) | 京抚公路至东升 | 抚远市 | ||||||
(3) | 北岗村—南岗 | 抚远市 | ||||||
(4) | 京抚公路至星火 | 抚远市 | ||||||
(5) | 青河—平安 | 同江市 | ||||||
(6) | 东连山—望江村 | 绥滨县 | ||||||
(7) | 二段—三间房 | 呼玛县 | ||||||
(8) | 丹阿公路至南窑地村公路 | 爱辉区 | ||||||
(9) | 张地营子乡至泡子沿村公路 | 爱辉区 | ||||||
(10) | 宝泉岭至团结 | 萝北县 | ||||||
3 | 经营类交旅设施项目 | (1) | 综合体 | 会议会展旅游综合体 | 抚远市 | |||
太平沟旅游综合体 | 萝北县 | |||||||
(2) | 自驾营地 | 太平岛林场自驾营地 | 嘉荫县 | |||||
八岔乡汽车营地 | 同江市 | |||||||
龙江第一湾自驾车营地 | 漠河市 | |||||||
石头窝子自驾营地 | 抚远市 | |||||||
(3) | 驿站 | 鹿鼎山驿站 | 呼玛县 | |||||
十八站驿站 | 塔河县 | |||||||
二十七站驿站 | 漠河市 | |||||||
二十二站驿站 | 漠河市 | |||||||
(4) | 码头 | 兴东码头营地 | 萝北县 | |||||
萝北码头营地 | 萝北县 | |||||||
同江码头营地 | 同江市 | |||||||
浓江码头营地 | 抚远市 | |||||||
四合屯码头营地 | 呼玛县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资格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满足本项目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7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以实际立项批复日期为准)须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GK1标段:
A:独立完成不少于3个且累计里程不少于300公里以上(含30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高速和一级公路业绩计算方式:每累计增加150公里以上(含150公里)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此类业绩,相当于300公里以上(含300公里)二级公路的此类业绩。
GK2标段:
A:独立完成不少于2个且累计里程不少于200公里以上(含20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高速和一级公路业绩计算方式:每累计增加100公里以上(含100公里)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此类业绩,相当于200公里以上(含200公里)二级公路的此类业绩。
B:独立累计完成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房屋建筑类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注:1.以上业绩要求中,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2.GK2标段提供同时满足A、B条件要求的单个业绩,按同时满足A、B条件要求的业绩认定;
3.业绩的佐证资料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可批复文件的复印件,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可研(含里程或建筑面积)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如投标人提供的佐证资料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不得因为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存在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单位投标;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单位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GK1-GK2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GK2标段的建筑分项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等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5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就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仅允许中1个标段。
注: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2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函第8项”内容,推荐其所选择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请于2022年05月31日00时00分至2022年06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形式为保证保险方式或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
6.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0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本项目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793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西子玥、柳继峰
电话:0451-********
电子邮箱:Dept3@guofa818.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资格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满足本项目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注:佐证资料按《范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3.5(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7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以实际立项批复日期为准)须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GK1标段: A:独立完成不少于3个且累计里程不少于300公里以上(含30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高速和一级公路业绩计算方式:每累计增加150公里以上(含150公里)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此类业绩,相当于300公里以上(含300公里)二级公路的此类业绩。 GK2标段: A:独立完成不少于2个且累计里程不少于200公里以上(含20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高速和一级公路业绩计算方式:每累计增加100公里以上(含100公里)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此类业绩,相当于200公里以上(含200公里)二级公路的此类业绩。 B:独立累计完成投资额不少于1亿元以上(含1亿元)房屋建筑类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注:1.以上业绩要求中,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2. GK2标段提供同时满足A、B条件要求的单个业绩,按同时满足A、B条件要求的业绩认定; |
注:业绩的佐证资料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可研批复文件的复印件,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可研(含里程或建筑面积)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如投标人提供的佐证资料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3)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1)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不得因为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存在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单位投标;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单位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注:1.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2.其他要求按《范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条。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GK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GK2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GK2 | 建筑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预决算等专业。
2.如项目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3.佐证资料按《范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 3.5.4(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第一款规定执行。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预中标候选人。如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目不适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办理了工程保险。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 (9)同一投标人同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1份,副本份数为2份。 (15)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6)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同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1份,副本份数为2份。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格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⑥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⑦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⑧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取消资信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履约信誉:5分 主要人员:20 分 单位业绩: 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 | 40分 | 总体编制思路 | 10分 | 对项目总体编制思路有认识,表述一般的,得6分; 对项目总体编制思路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的,得6-8分; 对项目总体编制思路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的,得8-10分。 |
难点重点理解与分析及对应技术建议与措施 | 10分 | 对难点、重点理解分析一般且对应的技术建议与措施一般的,得6分; 对难点、重点理解分合理且对应的技术建议与措施合理的,得6-8分; 对难点、重点理解分分析深入且对应的技术建议与措施深入的、透彻的,得8-10分。 | |||
研究方法和途径、研究技术路线 | 10分 | 对研究方法和途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一般的,得6分; 对研究方法和途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合理的,得6-8分; 对研究方法和途径、研究技术路线分析深入、透彻的,得8-10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5分 | 保证措施一般的,得3分; 保证措施较好的,得3-4分; 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4-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与承诺及保证措施一般的,得3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与承诺及保证措施较好的,得3-4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与承诺及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4-5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得3分。加分情况如下: 1)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公路设计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2)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公路设计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3)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 |
2.2.4 (2) | 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12分。加分情况如下: 1)项目负责人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工程师的,加1分; 2)项目负责人为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加1分; 3)个人资历中,每累计提供10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独立完成),加3分,最多加6分。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业绩计算方式:每累计增加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此类业绩,相当于100公里以上(含100公里)二级公路的此类业绩。 |
单位业绩 | 25分 | 类似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15分。加分情况如下: 1)每累计增加10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业绩计算方式:每累计增加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此类业绩,相当于100公里以上(含100公里)二级公路的此类业绩。 | |
2.2.4 (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1、E2=0.5,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该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后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近五年(2017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以实际立项批复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5.人员佐证资料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人员和单位的业绩佐证资料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复印件,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可研(含里程或建筑面积)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如投标人提供的佐证资料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6.各评分因素细项(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评标办法正文”采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评标办法正文”。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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