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仪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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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局批招〔2014〕第151号。
二、采购人信息: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2.招标联系人:刘工、雷工(电话及传真:****-*******、*******);3.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三、采购依据:1.《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宁铁物〔2012〕318号);2.使用单位申请;3.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复。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安检仪12台。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2.投标人近3年来无弄虚作假、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4.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5.投标人须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所投产品应取得CE认证;6.所投产品须提供公安部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以及医学疾控单位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8.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上网下载《报名表》,于 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通过传真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报名表》、《供应商信息表》(详见附件)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转账回单。2.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3.对已报名并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标书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标书费交纳到以下指定帐户:
户名:南宁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行:广西南宁市建行南宁佛子岭路支行;
账号:****************8888-8858。
注明:请在转款或电汇单的资金去向或用途处填写“标书费”。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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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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