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凤阳县美丽乡村建设小溪河镇石门山中心村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2020年度凤阳县美丽乡村建设小溪河镇石门山中心村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2020年度凤阳县美丽乡村建设小溪河镇石门山中心村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法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邀请单位如下:
1、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安徽都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武汉江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020年度凤阳县美丽乡村建设小溪河镇石门山中心村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
3、工程地点:凤阳县小溪河镇石门山中心村。
4、招标内容:根据项目批复实施内容、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审核规范要求,对2020年度小溪河镇石门山美好乡村建设项目(共10个项目)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5、审核周期: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自接到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该单项工程结算审核。
6、固定费率:基本费用1.6‰,审核成果费用4%。
7、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
8、付款方式:项目结算审核报告经县财政工程造价审核中心备案,且项目经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3、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7、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2年6月1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凤阳县小溪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主席
电话:139*****9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153*****936
2022年5月27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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