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3#、4#泊位区堆场工程(第一次)招标公告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3#、4#泊位区堆场工程(第一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连云港港徐圩港区二港池3#、4#泊位区堆场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连云港徐圩港口多用途码头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徐圩港区大顺岸东段,二港池纳潮河和西港河之间的集装箱作业区。拟建设前方泊位的配套堆场设施,货运量350万吨/年,其中袋装粮食150万吨,钢材70万吨、其他杂货130万吨。工程新建围堤总长约1336m,形成陆域面积约为42.6930公顷,吹填方量415万m3。项目施工期约24个月。工程总投资84712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江苏省海洋鱼渔业局→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告送江苏省海洋渔业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江苏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海洋水质、海洋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2)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4)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5)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连云港徐圩港口通用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英文 电话:****-********
(2)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联系人:石婷婷 电话:***-********-****
传真:***-******** Email: zyhj@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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