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武安市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武安市看守所监室床位制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F-122
采购单位:武安市看守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132*****208
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恒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186*****76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和街179号融富中心A区4号楼1单元300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2标段:
一标段:武安市看守所床位购置及安装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武安市看守所监室改造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武安市看守所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
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供应商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销售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制造商提供本项目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一标段提供)
(6)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提供)
(7)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贰级及以上)(二标段提供)
(8)开标时,投标人应持有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报名时除投标人需具备所报条件要求外还应提供以下证件:
(1)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经销商提供)或本项目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
(6)资质证书;
(7)注册建造师证书(贰级及以上);
(8)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以上一标段除6、7、8以外,二标段除5以外
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4)(散页无效),到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14、报名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9:30
开标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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