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关于开展第一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关于开展第一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校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用身边人的故事感染教育身边的人,进一步展示和弘扬广大教师敬业爱生的高尚师德,增强教书育人和服务学生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营造争做“四有”好老师的浓厚氛围。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积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学校教师的优秀品质,树立教师的优秀形象,为青年教师树立良好的楷模和榜样;着力强化“学校发展以师为本,教师发展以德为本”的理念,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学校教风、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引领,注重感召,讲好身边的故事,注重示范引领,形成强大正能量,实现学校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20日-7月10日
三、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在职一线专职教师均可参评。学院领导原则上不参评。
四、评选名额
共评选“最美教师”10名。
五、推荐条件
(一)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二)有高尚的道德情操。道德高尚,人格品质高尚,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奉献精神,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三)有精湛的教学技艺。思想活跃,视野开阔,治学严谨,知识渊博,教学有方,业绩突出。始终遵循教育规律、紧跟时代潮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成效显著。
(四)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六、活动流程
(一)宣传启动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载体,利用校园网、学校公众号、校园广播等宣传载体,开辟活动专栏,公布推荐途径,积极营造评选活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创先争优。
(二)二级学院推荐及推荐名额
1.按照自愿原则,专职教师可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报表,各二级学院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教师,并于6月8日16:00前将本学院推荐教师申报表及推荐支撑材料(纸质、电子)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qq.com
2.推荐名额
人文学院8名,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6名,艺术与传媒学院5名,经济管理学院3名,建筑管理学院3名,电气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名,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1名。
3.推荐支撑材料
论文发表证明材料(封面、目录、正文等)复印件;教学改革项目证明材料;所编教材证明材料(封面、版权页等)复印件以及与申报相关的个人荣誉奖复印件等。
(三)学校审核阶段
6月9日-15日,教师工作部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会等对二级学院推荐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等,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作为校级“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候选人。
(四)组织投票、评选阶段
6月16日-22日,党委宣传部在校园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最美教师”候选人基本情况。
6月23日-26日,进行投票测评前20名“最美教师”候选人。
6月27日-30日,教师工作部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前20名“最美教师”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最终评选出10名学校“最美教师”人选。
(五)公示阶段
7月1日-7日,学校在校园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最美教师”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校级“最美教师”名单,授予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第一届“最美教师”荣誉称号。
(六)表彰颁奖阶段
教师节期间,学校对评选出的校级“最美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单位要明确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深刻理解“最美教师”的内涵,深入挖掘教师的师德典范。通过评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展示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良好形象。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事迹突出、贡献突出的“最美教师”推荐上报。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报道贯穿活动始终,充分发挥校园网、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校园媒体的作用,宣传好最美教师的动人事迹,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动员全校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寻找和评选“最美教师”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崇尚“最美”、践行“最美”、争做“最美”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活动程序,坚持原则、规范操作,把评选活动置于全校师生监督之下,评选结果公示期间,推荐教师如存在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最美教师”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名

性别

入职时间

免冠红底1寸照片

政治面貌

任教专业、

年限

职称/职务

毕业学校、

专业

获奖情况

个人优秀事迹

(2000字)

二级学院

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学校审批

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传媒中心 许航/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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