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棚户区改造东苑荣城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城市棚户区改造东苑荣城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木垒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东苑荣城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4)8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木垒县城市棚户区改造东苑荣城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木垒县东苑荣城小区
3、项目规模:PE给水管(DN63长85米、DN75长85米、DN110长12米、DN160长1348米;PE排水管dn225长780米、dn315长485米、dn400长223米;供热管网采用焊接钢管(DN50长12×2米、DN70长67×2米、DN80长28×2米、DN100长250×2米、DN125长212×2米、DN150长120×2米、DN200长282×2米。
4、结构类型:/;层数:/。
5、工程投资额:714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4年11月22日开工,2015年6月30日竣工。总工期221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监理及施工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3日10:00时-2014年10月27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监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施工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4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7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68,帐号:********402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将招标文件费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68,帐号:********4203)监理招标文件费500元/份,施工招标文件费为500元/份。并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两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报名的建造师)、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的银行进账单。监理单位还须携带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土建、设备、电气、安全各1人)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志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园园 蒲东梅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木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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