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标志牌及门牌招标公告
地名标志牌及门牌招标公告
沁水县民政局沁水县民政局所需地名标志牌及门牌招标公告 沁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沁水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其所需地名标志牌及门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项目名称:沁水县民政局所需地名标志牌及门牌
二、项目编号:QSCGHW2014-65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项目所投设备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四、项目预算:46.7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套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1月1日(北京时间8: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沁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集采机构地址:沁水县财政局309室
5、项目联系人:李 婷 (0356)*******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下午15时
投标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
地点:沁水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厅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明(原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沁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23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沁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