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泸州万象汇2022-2024年度零星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泸州万象汇2022-2024年度零星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人:泸州润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泸州万象汇2022-2024年度零星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泸州万象汇,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51号

3.2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泸州万象汇2022-2024年度零星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地点:泸州万象汇

3.3招标范围:供配电、空调、给排水、通排风、建筑智能化设备等机电配套系统的设备、管线进行安装改造和维修等工程。 天花、地面、墙面、卫生间、玻璃护栏、玻璃雨棚、玻璃穹顶、室外幕墙等装饰装修和附属设施进行安装、维修和局部翻新等工程。墙体、楼层板面、立柱横梁、防水等建筑本体进行新做和局部修缮等工程。室外钢构、栏杆、井盖,室外道路(道牙)、地砖、水池、绿地、雨水井,室外招牌、广告、霓虹灯等公共设施安装和维修等工程。租户区条件(合铺、分铺)拆除、公区设施设备拆除等工程。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1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合约分判项目分期标段范围投标保证金(元)
标段1工程施工泸州万象汇-商业物业泸州万象汇裙楼、塔楼、周边广场、道路等所有区域的零星装修改造工程0.00
标段1工程施工泸州万象汇-购物中心运营A馆泸州万象汇裙楼、塔楼、周边广场、道路等所有区域的零星装修改造工程*****.00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暂定总价

6、评标原则: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无

多标段中标类型:无

价差控制比例:无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资格审查项标准
公司性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公司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省、直辖市、自治区已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完成取消三级资质改革,即提供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百货、大型酒店、写字楼、机场、高铁站等零星工程改造施工业绩2份及以上,其中一份必须为年度零星工程改造施工业绩(2019年至今签订的零星工程改造施工业绩金额达500万元以上),业绩以合同形式展现需包括合同项目信息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等复印件。
纳税人资质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税务网址查询页面复印件。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且经营状况良好,2020年、2021年综合平均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5

说明: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投标单位大于5家时将采用资格评分的方法,依据资格预审评分细则要求,按照评分排名情况由高到低选择排名前5名投标人进入考察或投标阶段,若排名并列,则以报名资料中满足资格预审业绩要求的合作业绩累计总金额排名。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等级奖惩措施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支付比例(%)备注
银行转账100.00


10、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187*****065
邮箱:huwen26@crland.com.cn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51号
12、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
13、其他未尽事项详本公告附件,以附件内容为准。

,泸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装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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