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县管河道寨上河寨上村可采区砂石开采劳务招标公告
余干县县管河道寨上河寨上村可采区砂石开采劳务招标公告
余干县县管河道寨上河寨上村可采区砂石开采劳务招标公告 |
录入时间:2022-5-30发布者:hjf浏览次数:19次 |
余干县县管河道寨上河寨上村可采区砂石开采劳务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江西省信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3)、《余干县县管河道(三塘河、寨上河、互惠河)局部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4)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航道和防洪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赣交建管字〔2019〕44号)《余干县2022年度河道采砂计划》的总体要求,经余干县人民政府批准,余干县县管河道寨上河寨上村可采区现面向余干县籍采砂船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劳务承揽人,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和概括 寨上河寨上村采区位于前胡路堤至寨上路堤河段,控制开采高程10米,年控制采砂量50.9万立方米。本次招标为寨上河寨上村采区作业劳务,采砂作业劳务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河砂开采施工,在劳务过程中必须将河砂采、运、卸到招标人指定的砂场,本次劳务价按22.5元/立方米,根据燃油和其他因素需对价格进行调整,由余干县人民政府确定。劳务中标人获取劳务报酬同时(税费劳务中标人缴纳),不拥有河砂所以权和销售权。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特殊情况,仅有一家投标人(企业)参与投标即确定为该采区劳务中标人;如有二家及以上投标人(企业)参与投标将采取摇号方式进行确定)。 三、开采作业要求 1.采砂作业方式:控制采砂机具为吸砂式采砂船(干府字【2018】92号文件中批复的采砂船,其后期取消及正在使用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 2.作业工具数量及规模控制:吸砂式采砂船建议功率100KW以下,只数2艘,控制开采高程10米,并配备足员合格持证船员。 3.开采期限:开采期限为中标确定开采劳务之日启,开采时间为6个月(含禁采期)。在开采期间,劳务方自行协调采区矛盾纠纷,同时支付采区的乡、村、组的相关事业费及堆砂场租赁费;如因政策变动本次招标期限取消,承揽采区开采劳务方开采期限一次性确定,今后不做任何变动。 4.作业时间段:采区实行昼采夜停,即:8:00-18:00为可采时限。 5.禁采期: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到采、运、卸等作业,相关部门将告知停止开采,待不可抗拒的因素消除时,可恢复作业(主汛期以及水位达到或超过防洪警戒水位的时段)。 6.采区内如因实施县级以上的项目,在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停止采挖作业时,劳务方应停止作业。 四、资格要求 1.具有自然人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者优先)。 2.本次招标按采区规定的采砂船只数量进行投标。寨上河寨上村采区2艘,采区开采作业工具采用吸砂式采砂船,所用的采砂船必须为投标人(企业)所有,不允许租赁。 3.采砂船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具有平缓移动的作业能力,有符合要求的采砂、定位、采砂深度监测设备和安全、救生设施,并且采砂船舶相关证书下全,配备符合要求的采砂管理技术人员;承揽人(企业)和拟投入的采砂船舶应当具有本县港籍,并严格遵守《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4.劳务承包人必须自行协调好采区周边村组群众关化解矛盾纠纷。 5.必须遵守“定点、定时、定船、定量、定功率”开采原则,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和开采工艺,禁止破坏性开采砂石资源。 6.必须服从砂场统一调配和执法人员的监管,符合江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严格执行余干县干越砂石经营有限公司规定的的结算方式。 8.砂场以实际销售量进行结算。 9.承揽人(企业)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承揽人(企业)投标,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取消其承揽人(企业)资格,驱逐出会场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10.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企业)应于2022年6月13日17: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至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投标人(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企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如投标人(企业)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企业)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11.投标人(企业)成功投标后须当场签订《中标成交确认书》,投标人(企业)成功投标后须当场签订《中标成交确认书》,候选投标人(企业)当场签订《中标成交(候选)确认书》。我公司依据《中标成交确认书》的通知,七日内对中标人(企业)申报的采砂船舶进行实地查验,经查验合格的,我公司与中标人(企业)签订河砂开采作业劳务合同。如中标人(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其中标人(企业)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其责任自负,并重新选取中标人(企业)。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2022年6月23日前完成拟投入船舶的进场工作,且拟投入采砂船必须按相关规定,经可采区所在的海事部门(上饶市鄱阳湖水路运输行政执法三中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配备足额合格船员,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以及相关手续。 12.中标人(企业)必须严格依法从事开采活动并服从防洪安全、劳动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通航安全的要求,必须遵守“定点、定时、定船、定量、定功率”的开采原则,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和开采工艺,禁止破坏性开采砂石资源。中标人(企业)必须服从余干县干越砂石经营有限公司统一调配和执法人员的监管,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日期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10日投标人或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②委托人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委托人身份证、人身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③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安全、救生设施,并且采砂船舶相关证书齐全;配备符合要求的采砂管理技术人员;上饶市鄱阳湖水路运输行政执法三中队负责对采砂船舶相关证件的审核并认定,采砂船舶不得与其它投标人提供的重复,如有重复,以先报名并提供原件者为准。 ④拟投入的采砂工作人员(不含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人身保险证明材料,其中保险证明以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每艘采砂船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 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30日-6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逾期不办理,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名时核查原件:投标人需待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查所有报名资料后,将现场密封所有报名资料并存放于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日期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上午9:30。 2.地点: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注:开标现场需提供所有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余干县政府网及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余干县政府网(www.yugan.gov.cn);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gxzfwzx.com). 八、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银行转账) 户名: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干支行 注:备注项目名称 招标人联系电话:0793―******* 余干县干越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 |
标签: 可采区砂石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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