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群众艺术馆大剧场音响灯光设备及器乐教学用具招标采购项目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大剧场音响灯光设备及器乐教学用具招标采购项目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大剧场音响灯光设备及器乐教学用具招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群众艺术馆大剧场音响灯光设备及器乐教学用具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音响灯光设备及器乐教学用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群众艺术馆大剧场音响灯光设备及器乐教学用具招标采购项目;2.1.2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虹光街10号2.1.3交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交货,交货后20天完成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31 09:00至2022-06-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6-20 11: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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