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恩施州妇联“家爱驿站”公益项目征集公告
2022年恩施州妇联“家爱驿站”公益项目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集聚社会组织优势资源为全州家庭及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专业化、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自即日起,恩施州妇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家爱驿站”公益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凝心聚力”宣传引领类
1.“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生动实践、幸福生活为实例,以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方式开展巾帼大宣讲和主题实践活动,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引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面向家庭和妇女儿童开展宣传宣讲、家庭教育、权益维权、扶弱帮困等巾帼志愿服务,发挥联系引领作用。
(二)“科学教子”家庭家教家风类
2.家庭教育巡讲活动。组建巡讲讲师团,进学校、进机关、进村(社区)等地面向广大家庭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北省家庭教育条例》、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双减”政策和措施成效,推进“每周同上一堂家庭教育课”主题活动,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成长观,促进家庭成员共同成长。
3.家庭教育人才队伍培育。培育妇联干部、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类家庭教育骨干,提高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指导其发挥优势,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4.家庭文明实践活动。以家长学校、妇女儿童之家、亲子阅读基地、家风家教实践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为依托,面向家长和儿童,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宣讲最美家庭故事、评比最美家风家训、参观家风家教实践基地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推动清廉家庭建设。
(三)“平安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类
5.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以《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进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建设法治恩施·巾帼在行动”“心系妇儿·送法到家”普法宣教活动;聚焦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为重点妇女儿童和高风险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6.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活动。重点面向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关爱、安全教育、青春期教育、文化体育、研学等服务活动,开展爱心妈妈关爱留守儿童“五个一”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经费预算
“家爱驿站”项目经费共23万元,每个立项项目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资助。
三、项目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为立项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
四、申报主体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非营利性社会中介机构
(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其他非营利组织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原则上应由申报主体联合妇联组织申报。其中,申报主体为申报方,妇联组织为合作方。
(二)申报主体参与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活动开展正常,无信用不良记录,机构及负责人近两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健全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注册成立于2020年5月1日之前,承接过县市及以上社会服务项目,且近两年年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建立了党组织、有配套资金、实施过恩施州妇联公益项目且执行绩效良好的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选。
(四)已在其他单位(组织)立项、实施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实施的项目要尽量覆盖面广、受益人多。
(六)作为合作方的妇联组织负责受理项目申报,并择优向州妇联推荐。
五、申报方式
方式一:长按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恩施州妇联2022年“家爱驿站”公益项目申报书》。
方式二:登陆恩施州妇联官网(http://www.es38.org.cn/),在首页上方的公告栏中找到《恩施州妇联2022年“家爱驿站”公益项目征集公告》,即可下载项目申报书。
作为合作方的妇联组织审核《恩施州妇联2022年“家爱驿站”公益项目申报书》并签字盖章后,报送电子版至州妇联。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12日17:30
联系电话:*******
邮箱:eszfljeb@163.com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集聚社会组织优势资源为全州家庭及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专业化、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自即日起,恩施州妇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家爱驿站”公益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凝心聚力”宣传引领类
1.“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伟大成就、生动实践、幸福生活为实例,以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方式开展巾帼大宣讲和主题实践活动,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引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面向家庭和妇女儿童开展宣传宣讲、家庭教育、权益维权、扶弱帮困等巾帼志愿服务,发挥联系引领作用。
(二)“科学教子”家庭家教家风类
2.家庭教育巡讲活动。组建巡讲讲师团,进学校、进机关、进村(社区)等地面向广大家庭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北省家庭教育条例》、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双减”政策和措施成效,推进“每周同上一堂家庭教育课”主题活动,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育人观、成长观,促进家庭成员共同成长。
3.家庭教育人才队伍培育。培育妇联干部、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类家庭教育骨干,提高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指导其发挥优势,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4.家庭文明实践活动。以家长学校、妇女儿童之家、亲子阅读基地、家风家教实践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为依托,面向家长和儿童,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宣讲最美家庭故事、评比最美家风家训、参观家风家教实践基地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推动清廉家庭建设。
(三)“平安家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类
5.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以《民法典》《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进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建设法治恩施·巾帼在行动”“心系妇儿·送法到家”普法宣教活动;聚焦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为重点妇女儿童和高风险家庭提供法律咨询、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6.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活动。重点面向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关爱、安全教育、青春期教育、文化体育、研学等服务活动,开展爱心妈妈关爱留守儿童“五个一”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经费预算
“家爱驿站”项目经费共23万元,每个立项项目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资助。
三、项目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为立项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
四、申报主体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非营利性社会中介机构
(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其他非营利组织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原则上应由申报主体联合妇联组织申报。其中,申报主体为申报方,妇联组织为合作方。
(二)申报主体参与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活动开展正常,无信用不良记录,机构及负责人近两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健全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注册成立于2020年5月1日之前,承接过县市及以上社会服务项目,且近两年年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建立了党组织、有配套资金、实施过恩施州妇联公益项目且执行绩效良好的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选。
(四)已在其他单位(组织)立项、实施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实施的项目要尽量覆盖面广、受益人多。
(六)作为合作方的妇联组织负责受理项目申报,并择优向州妇联推荐。
五、申报方式
方式一:长按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恩施州妇联2022年“家爱驿站”公益项目申报书》。
方式二:登陆恩施州妇联官网(http://www.es38.org.cn/),在首页上方的公告栏中找到《恩施州妇联2022年“家爱驿站”公益项目征集公告》,即可下载项目申报书。
作为合作方的妇联组织审核《恩施州妇联2022年“家爱驿站”公益项目申报书》并签字盖章后,报送电子版至州妇联。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12日17:30
联系电话:*******
邮箱:eszflje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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