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即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即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功能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确定即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区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曰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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