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弓长岭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带棚式垃圾分类宣传架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桶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服务中心采购车辆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1038房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 年 6月7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LZFCG-*******
项目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采购带棚式垃圾分类宣传架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采购带棚式垃圾分类宣传架20个,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桶1000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生产或相应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5月 31日至 2022年 6月2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 至11:00 ,下午13:30 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1038房间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6月7 日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1032房间
六、开启
时间: 2022年 6月7 日 14 点 1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1032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开标前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的证明。(以上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弓长岭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辽阳市弓长岭区
联系方式: 郑恩来15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1038房间
联系方式: 0419-*******
邮箱地址: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弓长岭支行
账户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713*****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恩来
电 话:15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