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群众艺术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新媒体内容策划、运维、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群众艺术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新媒体内容策划、运维、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群众艺术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新媒体内容策划、运维、宣传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30 21:18|发布单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6-10|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省群艺馆新媒体内容策划、运维、宣传推广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1-2205-ZCFW0557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

3、项目名称:湖北省群艺馆新媒体内容策划、运维、宣传推广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0(万元)

6、最高限价:70(万元)

7、采购需求:

湖北省群众艺术馆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的策划、采集、排版及宣传推广。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的策划加工,全年策划10大重点宣传活动,同时响应国家培育“乡村网红”号召,依托湖北省群众艺术馆专业文化骨干,打造湖北省群众艺术馆“乡村网红”,制作一批符合新媒体传播的优质短视频。以湖北文旅公服云为载体,打造新媒体宣传矩阵,为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3、方式:

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3.2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2年5月 31日至2022年 6 月 7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免费下载采购文件,0元/份,售后不退。
3.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3.4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
3.5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6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4号会议室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6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4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hzb.com/)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群艺馆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办事处丁字桥路56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梦伊、宋黎明、汪树新

电话:027-******** 

标签: 非物质文化 宣传推广 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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