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架子、保温及防腐维护检修招标公告
2015-2016年架子、保温及防腐维护检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镇远县东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毗临,南面与三穗县、剑河县为邻,西面与施秉县相连,北面与石阡县、岑巩县接壤。
厂址西侧靠近320国道和正在建设中的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厂址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厂址北面约0.4km处为青溪220kV变电站,东面和南面为山地。湘黔铁路从厂址西面约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本期工程安装2×600MW的汽轮发电机组,三大主机分别由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汽轮机厂和东方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供货.三大主机系统简介如下:
锅炉系统简介:本工程锅炉采用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单炉膛“Π”型布置,全钢炉架悬吊结构、三分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W”型燃煤锅炉。每台炉配36只油枪,油枪雾化采用简单机械雾化和压缩空气雾化两种方式,燃油压力通过供油泵变频调节级回油调节维持,锅炉最低不投油稳燃负荷不大于45%B—MCR。
汽轮机系统简介: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四排汽、单轴、双背压、凝汽式。
机组设计为一次再热,三级高压加热器(内设蒸汽冷却段和疏水冷却段),一级除氧器和四级低压加热器组成八级回热系统,各级加热器疏水逐级自流,汽机两个低压缸排汽排入双背压凝汽器。
电气系统简介:本期两台600MW机组以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形式接入厂内500kV配电装置,本期两回机组进线、两回出线组成两个完整串,一回起/备电源回路组成一个不完整串。本期即为多环运行,进出线不另设隔离开关。发电机出口不装设断路器。本期2×600MW机组均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发电机经主变升压后接入500kV配电装置。发电机出线端和中性点每相各设4组电流互感器,另在励磁变引接点与厂变引接点之间设置一组电流互感器作发电机出口计量及测量用,发电机出线端配置3组电压互感器和1组避雷器,发电机中性点经单相接地变压器(二次侧接电阻)接地。发电机与主变之间的连接采用全链式分相封闭母线,高压厂变、脱硫变和励磁变从发电机与主变低压侧之间引接。主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负责黔东火电厂的筹建和生产运营。现黔东火电厂2015-2016年架子、保温及防腐维护检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生产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黔东火电厂2×600MW机组维护检修项目的架子、保温及防腐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除整台机组经向调度申请并批准后进行的A、B级检修中已明确项目的架子保温项目以外,所有为了保证机组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所需进行的巡视检查、技术监督检查和施工(含锅炉四管检查、管道支吊架调整等)、定期养(维)护、设备消缺、事故抢修、临修、C级检修等所有架子保温工作,配合其他技改、非标项目进行架子工作且所需架子工作综合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均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脱硫系统架子、保温及防腐检修维护不在本项目范围内。
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有3年以上2座火电厂(单机容量300MW以上)对应本项目相应标段设备、系统的维护检修经验。要求通过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提供发包人/用户证明,并附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持有国家要求的架子工证或登高作业证,有独立完成本项目工作的能力。
4、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标段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其中第6章投标辅助资料必须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中注明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6、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二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3年负责过类似本项目的管理,担任过2年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发包人/用户证明,并附有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所从事专业或管理工作3年(3个项目)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所从事专业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年(或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提供对应专业资质,否则不予采纳);
8、其它:投标人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期限
本项目实施期为2年,具体为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1、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3)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4)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并拒收资质不符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购标款只接收银行汇款,不收现金),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 上午9 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014年11月12日上午 9 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办公大楼 邮编:410004
联系人:瞿宁
电 话:****-******** 传 真:****-********
工地现场联系人:王永发 电 话:****-******* 传 真:****-*******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 名: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凯里分行岑巩分理处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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