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秀东路14号(原18号)万利城1—3层商厦整体招标公告
海秀东路14号(原18号)万利城1—3层商厦整体招标公告
标的名称 | 海口市海秀东路14号(原18号)万利城1—3层商厦整体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HN0129 | 挂牌价格(万元) | ¥见正文 |
首次登载报刊 | 海南日报 | 点击次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5-31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2-06-14 |
标的所在地区 | 海南省-海口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租赁经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115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海口市海秀东路14号(原18号)万利城1—3层商厦 | |||||
基 本 属 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经营 | 所在层数 | 1-3层 | |||
租赁面积约(㎡) | 5214.35 | 租赁期限(年) | 5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以最终竞得价计算),满一年后按“押三付一”方式,即每次交一个月租金,交付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10日。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元) | 合同满11个月时交纳三个月租金做为押金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不定期租赁合同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有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万利城位于海口市海秀路14号,海口明珠广场旁,与大同路相邻,属于海口市繁华中心地段,人流量非常大,附近有明珠广场、人民公园、DC城、望海国际广场、万国大都会、香港城、亿圣和百花、海口国际商业大厦、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该片区已形成交成较成熟的商务中心区,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完善。 | ||||||
其他情况 | 无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年租金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3月2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联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 | *******元/年租金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南省职业教育实训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28******* 注册地:海南海口 法定代表人:韩伟荣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职业教育实训中心万利城商厦资产重新挂牌招租的批复、海南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关于《省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关于“万利城商厦”重新挂牌招租的请示》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 ||||||
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项目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总建筑面积5214.35㎡。 4、项目所占土地权证:海口市国用(2012)第******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证》。 5、最终承租方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消防许可证后才能开业经营。 6、本项目现使用的变电设施在原合作方委托的第三方管理公司名下,本次竞租的最终承租方须跟其协商转让或另新安装变电设施。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在海南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本金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租人租须具有成熟商业运营管理经验(有在海南省内经营单体综合商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及经营期限5年以上的经验)。 3、竞租人具有与项目经营匹配的资金实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并提供最近一年的企业基本户银行流水账,竞标前一个月(30天)内基本户银行存款余额不少于600万元,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竞租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企业近三年无偷税漏税行为,企业股东及高管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5、签订合同后,给予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户一个半月的免租金交接期,不算在合同期内,同时,这一个半月也是给予原承租户的过渡期。新承租方的租金从上述1个半月的交接期后按新租赁合同约定缴纳,招租方不再另给免租金装修期。 6、承租方自主经营业态为现代商业综合体,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涉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秩序,不得从事违反该房屋所辖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招租方如有发现,可要求整改或终止合同。 7、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限:5年。 2、竞租保证金:报名参与竞租须缴纳115万元保证金,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其竞租保证金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确认为新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请点击)签订租赁合同。 3、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年租金标准价格。 4、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以最终竞得价计算),满一年后按“押三付一”方式,即每次交一个月租金,交付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10日,合同履行满11个月时交纳三个月租金做为履约保证金。 5、确认承租方方式: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 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若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则为行使优先权人及最高报价者,享有优先承租权人摘牌的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6、网络竞价:(1)意向承租方取得竞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顺延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竞价结束,按本项目确认承租者方式确认承租者。仅征集到一家意向竞租者,报价后即为摘牌方。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依次递接。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承租人凭《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我所相关交易规则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 |||||
现场展示 | 海口市海秀东路14号(原18号)万利城1—3层商厦 | ||||||
报名时间 | 2022年5 月31日至 2022年6月14日 | ||||||
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2022年6月14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持有在海南省内经营单体综合商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及经营期限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5. 提供最近一年的企业基本户银行流水账,竞标前一个月(30天)内基本户银行存款余额不少于600万元,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 提供承诺函,承诺企业近三年无偷税漏税行为,企业股东及高管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7.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竞租人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行使优先权人、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租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4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5月31日至 2022年6月15日9: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相关约定执行。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吴先生********刘女士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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