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逸景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A1-3住宅楼、A1-5商住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勘察招标公告
清河逸景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A1-3住宅楼、A1-5商住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山区清河逸景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A1-3住宅楼、A1-5商住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已由赤峰市红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赤红发改投字[2014]309号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赤峰中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国家补贴,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勘察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山区清河逸景小区棚户区改造一期A1-3住宅楼、A1-5商住楼及地下车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赤峰市红山组团清河路西侧,北环路南侧
2.3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4100万元
2.4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24472㎡。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
2.6勘察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岩土勘察专业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受理),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北门五楼5015室 投标报名。
4.2 投标报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报名时必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②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须原件);
③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者身份证;
④ 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1月19 日9时0分,地点为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北门五楼5015室
联系人: 杨富秋 联系电话:****-*******
招标人:赤峰中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赤峰市红山区清河路北段
联系人:姜文龙 联系电话:135*****549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红山区园林路中段实验中学门口博时大厦410-412室
联系人:任艳宏 邮编:024000
电话:****-******* 传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内蒙古明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