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夹山镇东泉等八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可研、设计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夹山镇东泉等八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可研、设计预算编制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4]7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招标人为石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设计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常德市石门县,工期:2014年11月31日前完成可研编制任务,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设计预算编制任务,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本次招标计划总面积约2183.3公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能力可靠,技术雄厚、人员充足、信誉良好; 3.2、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备案(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①法定代表人证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事业单位需提供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相关业绩证明原件(以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为准),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注: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外,其余资料均现场查验原件并备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请投标人于2014年11月05日17:00时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从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上,不接受现金和基本账户以外银行账户汇款。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全额无息返还;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石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88071820009871671012 接收行行号:********0014 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 6.4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祥见招标文件。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石门县政府招投标办,电话:****-*******。 10、其他未尽事宜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石门县楚江镇澧阳中路049号 联系人:龙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门县金山大厦16楼 联系人:李勇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