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市政]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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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树木移植工程(香坊区15-02-08、09地块)施工
招 标 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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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树木移植工程(香坊区15-02-08、09地块)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树木移植工程(香坊区15-02-08、09地块)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招标规模: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一期)树木移植工程(香坊区15-02-08、09地块),树木移植3143株。
2.4计划工期:2022年06月24日-2022年10月31日,共129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02月-2022年0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05月31日17时00分至2022年06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6 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时间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及投标文件等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2年06 月20日10时00分。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结果为准)。
9.4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90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210家)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156家(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全部联合体成员)(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5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9.8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中资办公楼
联 系 人:孙女士、葛先生
邮编:******
联系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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