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4.1有自主设计塔内件能力和有塔内件自主专利技术或授权(提供专利证书及授权证书复印件);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如有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3.1.7 ★4.3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10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近10年内有不成功应用业绩者不能参加招投标。 3.1.8 ★4.4投标人或其技术授权单位应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计算能力,本次招标规定投标人技术授权单位为:北京泽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北洋国家精馏技术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苏尔寿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投标人需与规定的上述技术授权单位之一具有有效期为两年及以上的合作协议。 3.1.9 ★4.5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塔内件设计或制造分包。 3.1.10 ★4.6不允许技术提供方将同一塔内件专利(同一专利号)授权两家及以上制造商参加本次投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用同一技术参与本次投标,则同时无效废标。(投标方需提供投标塔内件所用专利证书复印件) 3.1.11 ★4.7有生产制造塔内件的能力或合作制造基地。 3.1.12 ★4.8对于变换气吸收塔322C001、H2S浓缩塔322C003、非变换气吸收塔322C101中的折板除沫器,本次招标规定投标人技术授权单位为:上海苏尔寿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希柯普尔利斯(中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3.1.13 ★5、提供水力学计算书(至少提供输入和输出数据),计算数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4 ★6、本次招标不符合相关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偏差,必须在偏差表中列出。不接受供货范围、材料来源、性能参数上的负偏差。 3.1.15 ★7、业绩证明必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协议(技术附件)等,内容应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应用业绩用户证明,设备名称、材质、尺寸以及签署盖章页等。乙方业绩要求如下: 3.1.16 承接上一条:1)相关塔内件近10年(2012年-2021年)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煤制氢或油制氢同类装置(同类指单套产氢能力不小于16万Nm3/h或变换气吸收塔直径不小于DN4000)2套及以上有成功应用业绩; 3.1.17 承接上一条:2)相关塔内件近10年(2013年-2022年)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具有塔直径DN4000及以上固阀或浮阀塔盘、浮阀塔及规整填料塔成功应用的供货业绩; 3.1.18 卖方必须能够证明所提供的塔内件至少在1套同类装置中已连续运行12个月以上。 卖方必须能够证明所提供的塔盘至少在1套同类装置中已连续运行12个月以上。 卖方必须提供设备安装、运行状况清单,包括用户的名称、装置所在地、供货日期、交货周期和实际的运行性能。 卖方的公司必须制造过类似的设备至少3年以上。 卖方必须能够提供技术图纸、性能保证、备品备件、开车服务和性能分析。 3.1.19 所有塔(或容器)可拆内件必须能从人孔出入,人孔的公称直径暂定为DN600,具体规格和人孔内径尺寸在开工会上确定;不能从人孔进入的零部件提前运至容器制造厂,在容器封口前由容器制造厂装入容器内。 3.1.20 内件设计中,材料的相关机械性能数据必须按设备设计温度的最苛刻值选取。 3.1.21 机械保证和性能保证必须满足请购技术文件第13条要求 3.1.22 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 5 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2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30日 8:00时至2022年6月6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1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网上远程开标(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6月21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7.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