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新嘉坡城、银湖柳苑、特殊教育学校、茗月小区,共计4个小区的工程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421.14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010139*****001

建设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净月区

总投资(万元):421.14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新嘉坡城、银湖柳苑、特殊教育学校、茗月小区,共计4个小区的工程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8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8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联系人:刘培岩

联系电话:133*****199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SCS*****(ZB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以下称“本项目”),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253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__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_,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总承包。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净月区4个合流(混流)小区分流改造;

第二标段:净月区34个合流(混流)小区分流改造(含净月区自行上报的17个合流小区);

第三标段:净月区13个合流(混流)小区分流改造。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区。

2.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新嘉坡城、银湖柳苑、特殊教育学校、茗月小区,共计4个小区的工程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第二标段:东师家园一期、华荣泰、环卫基地、香墅街、康派小区、雅舍枫林、兰新电子、凯旋公馆、中庆大厦、大众4s店、社会科学院、宇轩嘉园、森林华墅、启明花园一二期、恒丰国际、福临花园、水利水电学校,共计17个小区的工程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第三标段:金秋老年公寓、龙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春清源电气、华翰文化有限公司地块、吉林省坤瑶环保地块、山晓物流地块、华腾新工业厂房地块、凤凰雅居小区、金鑫街1088号、启明花园南期、丰田4s店、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五洲国际皮草城,共计13个地块的工程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测量)及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

2.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共计62日历天;

第二标段: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共计122日历天。

第三标段: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共计122日历天。

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合同履行:应执行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修订版本;执行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委托建设管理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采购的能力;

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之一:

(1)第一、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资质)(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3.2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若为建造师时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设计、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设计、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的设计或施工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但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重复,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月1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6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08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其他补充事宜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2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长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6.3 本项目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在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后60分钟内,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管委会5号楼3楼

联 系 人:田丰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 系 人:王越

联系电话:173*****515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16时00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质增效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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