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南部新城土地整理回迁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测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南部新城土地整理回迁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测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部新城土地整理回迁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测绘服务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2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部新城土地整理回迁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测绘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对该项目进行规划定位放线,验线测绘;规划竣工核实测绘;房产面积测绘。出具测绘报告及测绘图并配合甲方向规划及房产部门报件。测绘成果如规划及房产部门要求媒体公示以及展板公示,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895平方米。建筑面积*****.1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9671.71平方米,公建面积465.40平方米)。共计为5栋建筑。1,2栋为住宅,s1,s2 为公建,s3为门卫;
2.4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南部新城华顺街以东,金宇南路以南,华明街以西,前进雅苑小区以北;
2.5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
2.6服务周期:在具备测绘条件后15日内出测绘成果文件;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2022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参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在整个项目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qq.com">********@qq.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公司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
联系人:何瑞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2208号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186*****158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夏宇
联系电话:0431- ********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 内容:项目占地面积8895平方米。建筑面积*****.1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9671.71平方米,公建面积465.40平方米)。共计为5栋建筑。1,2栋为住宅,s1,s2 为公建,s3为门卫。范围:对本项目进行规划定位放线,验线测绘;规划竣工核实测绘;房产面积测绘。出具测绘报告及测绘图并配合甲方向规划及房产部门报件。测绘成果如规划及房产部门要求媒体公示以及展板公示,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00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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