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大连市·庄河市]庄河市第三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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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庄河市第三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备案。以庄发改[2015]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庄河市吴炉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庄河市第三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第三初级中学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拆除并恢复原有塑胶跑道508m2、人造草坪136m2;原有操场沥青面屋裂缝处理;新建13mm渗水型塑胶跑道面层3,831m2,8mm厚硅PU面层5,420m2,5cm人造草面层9,673m2,操场基层打磨处理18,924m2。(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庄河市第三初级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拆除并恢复原有塑胶跑道508m2、人造草坪136m2;原有操场沥青面屋裂缝处理;新建13mm渗水型塑胶跑道面层3,831m2,8mm厚硅PU面层5,420m2,5cm人造草面层9,673m2,操场基层打磨处理18,924m2。(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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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2年07月13日 开工至 2022年09月0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3.2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截止开标前1个日历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者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实名认证,并完成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项目经理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或项目经理与开标记录表不一致的,初步评审不通过。5)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不得擅自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9)在开标记录生成并公布后的5分钟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确认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注: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6.5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6月28日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218.60.149.226/lnsztb/”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09日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姓名:
单位:
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庄河市吴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庄河市吴炉镇吴炉村
地址: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4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锁
联系人:
张华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张华
异议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5/31 15:54:24
辽宁联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2/05/31 15:55: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操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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