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兴安县]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
[桂林市·兴安县]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
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兴发改行审字【2022】10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县市政工程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70% ,地方配套资金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共分8个片区,建设地方分别在兴安县城区内的移民区片区、银杏广场片区、霞云桥片区、中心广场片区、灵渠片区、西环路海螺路片区、下水洞片区、朝阳片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共分8个片区,其中:1、移民区片区雨污管网埋设长度约1770米;2、银杏广场片区雨污管网埋设长度约2582米;3、霞云桥片区雨污管网埋设长度约4604米;4、中心广场片区雨污管网埋设长度约6303米;5、灵渠片区雨污管网埋设长度约3836米;6、西环路海螺路片区雨污管网埋设长度约4186米;7、下水洞片区雨污管网埋设长度约9582米;8、朝阳片区雨污管网埋设长度约8406米。 本项目(□估算价R概算价):建筑安装工程费 *****.4127 万元。其中:1.移民区片区973.7445万元;2.银杏广场片区984.8463万元;3.霞云桥片区2909.0401万元;4.中心广场片区2391.6585万元;5.灵渠片区2387.1744万元;6.西环路海螺路片区1749.5297万元;7.下水洞片区1522.8790万元;8.朝阳片区2001.540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各标段总工期为570天 (日历天)(其中含勘察工期: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45 日历天、施工工期:495日历天(各标段勘察、施工图设计可同时进行,施工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投资估算价、设计任书及建设标准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建设规模、内容及初步设计概算对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全过程。 标段划分: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划分为 8个标段,其工程名称为: 1.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移民区片区标段1; 2.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银杏广场片区标段2; 3.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霞云桥片区标段3; 4.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中心广场片区标段4; 5.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灵渠片区标段5; 6.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西环路海螺路片区标段6; 7.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下水洞片区标段7; 8.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朝阳片区标段8。 2.2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标段1: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标段2: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标段3: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标段4: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标段5: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标段6: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标段7: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标段8: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各标段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给水排水)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以上(含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R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022年5 月31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4 日0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73-******* 9. 监督部门及电话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773-******* 10. 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兴安县市政工程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汇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兴安县兴桂路5号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凤凰西路西金茂中心3-3栋2022 联 系 人: 梁邵倩联 系 人:王振军 电话:0773-*******电话:0773-******* 2022年5月31日 | |||||||
标签: 雨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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