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急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分202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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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急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6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2-01-11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急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急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急救设备一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供应商内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提供近六个月完税证明和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人或委托人的社保明细);
(5)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一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0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文化路42号

联系方式:181*****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南城街道南郊路6号多浪水泥厂家属院办公楼201室

联系方式:13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恩慈

电 话:135*****5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设备一批 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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