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聊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56*****918 二、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联系人:李蓁蓁 联系方式:****-*******、135*****321 邮箱:sdzb2010@126.com 三、项目名称:聊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CZC2014-232-JF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聊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设备采购,共分为四个包。 包一:液相色谱仪(进口)、微波消解仪(进口)、全自动电位滴定仪(进口)、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进口); 包二:多样品平行蒸发浓缩仪(进口)、全自动凯氏定氮仪(进口)、全自动固液萃取仪(进口); 包三: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自动旋光仪、箱式高温电阻炉、隔水式恒温培养箱、拍打式均质器(进口)、电子天平(进口)等; 包四:降落数值测定仪、双头面筋测定仪(整套)、电子粉质测定仪、数字阿贝折射仪等。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一级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或经销许可证;投标人如为非一级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的复印件加盖有授权资格代理商的公章或经销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有授权资格代理商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或经销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仪器必须是符合现行有关国际或国家(或行业)规范、技术和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文件售价: 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工业大厦三楼招标部) 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0日,每天8时-11时,14时-17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招标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工业大厦三楼会议室) 九、监督机构名称: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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