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区域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为系统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统筹我市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原则

(一)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坚持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线。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城乡融合,上下联动。市县统筹、城乡协同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自上而下协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对淮北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总体控制,对濉溪县分解下达约束性、指导性指标。

(三)区域联动,统筹协同。加强与中原城市群、徐州都市圈等区域协调对接,积极融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发挥淮河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和皖东北中心城市作用,推进宿淮同城化和相濉一体化。坚持城镇矿协同,推进城、镇、矿、村统筹发展。

(四)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坚持“开门编规划”,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的标准。

(五)多规合一,全域管控。加强现行规划实施评估,将各类空间性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淮北市全域“一张图”,实现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六)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淮北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实际,有针对性地编制规划,体现城市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注重规划时效,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使国土空间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和市区两个空间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淮北市行政辖区范围(含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国土总面积约2741平方公里,侧重对全域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结构性控制,提出对县级规划的控制要求,突出上下传导和统筹协调。市区规划范围为淮北市辖区范围(含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国土面积约760平方公里,侧重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优化。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19年,近期规划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工作内容

(一)统一空间底数底图。规划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结合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理国情普查、林地变更调查等各类现状调查数据,细化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调查,系统摸查我市国土空间的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家底。全面客观分析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现状和问题,总结淮北空间布局规律及特点。

(二)评估评价和专题研究。一是开展现状评估和主要空间性规划评估,全面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历史沿革、现状特征、发展趋势,识别发展阶段特征和存在问题。二是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总结市域资源环境禀赋特点,识别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问题和风险,为构建市域国土空间发展与保护格局奠定底线基础。三是全面开展新型城镇化与人口变化趋势专题研究、区域协调与城乡融合发展专题研究、产业转型与创新发展路径专题研究、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题研究、城市低效用地和存量用地潜力专题研究、城市综合交通专题研究、采煤沉陷治理与城市安全专题研究、城市文化与风貌特色专题研究、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划分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专题研究、重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1. 目标与战略。主要包括城市总体定位、城市性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等内容。

2. 区域协同发展。主要包括落实区域协同发展和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安徽省发展要求、跨行政区域协同规划建设路径和空间安排等内容。

3. 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主要包括底线约束,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格局、生态格局、农业格局、历史文化景观格局、安全格局、城乡发展格局,加强国土规划分区与管控等内容。

4. 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主要包括国土空间结构调整与优化、水资源利用与湿地保护、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林草资源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地体系、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等内容。

5. 城镇发展重点地区空间布局。主要包括划定城镇发展重点地区、城市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总体城市设计、城市绿地系统、住房保障与公共服务、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等内容。

6. 综合交通体系。主要包括综合交通目标战略和对策、区域交通网络、城市交通设施等内容。

7. 公共服务与市政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公共服务与市政基础设施支撑,城乡公共服务与市政基础设施系统布局等内容。

8. 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主要包括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塑造多层次城乡风貌特色等内容。

9.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主要包括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任务目标与布局、乡村地区田村水林路综合整治、构建规模集中连片的生态系统复合格局等内容。

10. 规划实施。主要包括完善规划体系、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完善政策工具等内容。

(四)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标准要求,对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进行矢量化数据处理,整合自然资源、经济社会、空间规划等相关数据,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大数据体系。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各层级规划之间的数据对接方式,确保规划数据无缝衔接。对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动态维护,保障国土空间规划信息的准确有效,实现国土空间管理全覆盖。

四、实施步骤

(一)现状调研、开展规划专题前期研究(2020年3月—2020年4月)。收集整理现状基础资料,摸清人、地、房、设施基础数据,系统梳理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运行、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地表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安全风险空间分布等基础数据,根据最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的底数底图。

开展既有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已划定三线、专项规划等)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及城市发展战略(区域、人口、产业、生态)和城市综合交通前期研究,形成初步思路,为开展专题报告编制提供支撑。

(二)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题研究成果(2020年4月—2020年6月)。结合各部门至2035年相关发展设想,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提出对规划成果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研究结论,形成系列专题研究报告成果集。

(三)规划成果编制、论证公示审查(2020年6月—2020年9月)。提取和汇总专题研究成果的关键问题及研究结论,深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内容,7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征求各区县、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成果,8月底前完成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编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将草案成果公示,按照公示收集意见完善成果,预计9月底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规划成果论证审查,具体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时间机动调整。

(四)成果修改完善、规划报批(2020年10月—2020年12月)。根据论证审查意见,对规划成果细化修改,经市政府正式审查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汇总形成最终成果上报文件,报送省人民政府审批。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对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指导和决策,统筹推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审查、报批、宣传等工作。根据需要,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不定期召开。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提供本部门空间规划相关资料,积极推进牵头专题研究,密切配合空间规划编制各环节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三)促进公众参与。健全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介,采用咨询、交流、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各方意见,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 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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