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农村环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台安县农村环卫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台安县农村环卫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61,8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作业内容:台安县农村村庄及镇政府所在地道路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转)运及中转站管理运行。
保洁内容包括镇区道路、广场、村内道路、进出村口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捡拾、杂草清理;垃圾转运站的运行管理及垃圾清(转)运;清理线杆、街路牛皮癣小广告、喷绘广告等;创卫、迎检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及突发事故、灾害天气应急处理(不含冬季除雪);卫生死角、乱倒垃圾的清理和日常管理作业等。
2.作业范围:
保洁范围覆盖台安县12个镇街,159个行政村,32万人。
(二)作业要求
1.人员管理标准
1.1保洁员配备,配备符合实际工作量的保洁员。
1.2保洁员管理
1.2.1保洁时间
4月-10月:中心村7:00-11:00,13:30-17:30
其他村7:30-11:00,14:00-17:30
11月-3月:中心村7:30-11:30,14:00-17:00
其他村8:00-11:30,14:30-17:00
1.2.2着装要求:上岗时须着标志式工作服,衣着整齐,安全标志明显。
1.2.3工作要求: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进行全日保洁。上班时间不脱岗,不虚岗(在岗期间作业内容达不到标准、不进行作业或出工不出力状况),不旷工。在保洁期间,勤走动、勤观察。及时清除临时垃圾。
2.村(屯)内保洁标准
2.1实行全天巡回保洁。村内路面、路边、边沟、树池、路面至墙根实行无缝隙保洁,保证路面无杂草、无垃圾、无人畜粪便、无碎砖瓦泥土、无塑料袋、无污染积水等;确保绿化带无杂草、无塑料袋、路面干净、路缘石干净、树池干净、落水井口干净、沟眼干净、排水沟干净、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卫生整洁;村内林带里无垃圾。及时清理张贴的小广告等立面纸质广告。
2.2农户房前屋后无生活垃圾,无粪便、无杂草,周围及下水道保持洁净。
2.3村内河流、沟渠、大小坑塘内无各种漂浮物及有碍观瞻的废弃物,坑边无垃圾、无杂草。
2.4垃圾桶外和周围无暴露垃圾,且保持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拭。
2.5镇街驻地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6广场内外、市场内外、学校周边、企事业单位周边的垃圾清理及转运。
3.各镇街道驻地保洁标准
3.1路面废弃物控制标准:
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3.2保洁方式:实行人工清扫,全天侯巡回保洁。
3.3保洁要求:
3.3.1路面要见本色,不留死角,并达到“五净五无”标准,“五净”即路面净、路缘净、树穴净、门前净、墙根净;“五无”即无垃圾、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石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垢积水。
3.3.2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绿化带、下水口倾倒垃圾、尘土。
3.3.3垃圾桶外和周围无暴露垃圾,且保持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拭。
3.3.4保洁范围内公路无积存暴露垃圾。
4.垃圾清运标准
4.1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桶。镇街驻地道路及农村按标准配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
4.2垃圾桶随满随清,做到垃圾不外溢,无积存。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运,保持清运现场洁净,并按规定运至镇中心垃圾压缩中转站。巡回保洁车及时清除垃圾死角及成堆“突现”的生活垃圾,全天保持无暴露垃圾。文明作业,不得扰民,保持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体外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运输过程中无抛洒遗漏现象,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4.3实行早6:30至下午4:30不间断巡回清运。
4.4蚊蝇孳生季节要对垃圾收集车辆喷药、消毒,消杀蚊蝇。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行业的技术职称。
2.供应商应具有已完成的类似的业绩经验。
3.供应商应与保洁人员具有良好的雇佣关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为服务期,采购人对服务工作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1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6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aggzyjyzx@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台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台安县繁荣北街7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台安县四季花园小区西门15号楼西三号门市
邮箱地址: lnzkzb@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倪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