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政局购买“昆明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研究”服务计划

昆明市民政局购买“昆明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研究”服务计划

昆明市民政局购买“昆明市地名文化遗产

保护利用专项研究”服务计划

为做好“昆明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研究”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昆明市民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昆明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研究”服务,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研究”服务(目录

代码:E0201党委、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通用课题研究。)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民政局。

三、承接主体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承接主体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项目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有来自历史地理、地名、规划、文化等领域的专家、顾问等人员,具备地名领域所需研究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地名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同能力,研究成员具有较高的学术科研能力。

四、购买内容

按照“统筹规划、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要求,对各类地名进行系统挖掘整理,为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打下坚实基础。重点围绕古城、古县、古镇、古村落、著名山川、近现代重要地名、历史地名、红色地名,挖掘、核定地名文化遗产的历史沿革、文化内涵和保存现状,提出保护利用的具体举措,并撰写专项研究报告。

五、预算资金

(一)昆明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研究项目,经费预计17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从昆明市民政局2021年本级预算资金“昆明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项研究”资金中列支。

六、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中的采购目录规定,文化建设研究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昆明市民政局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响应方式

在昆明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购买服务计划公告,有意者按公告时间报名响应,提交报价材料。

九、公示地址

昆明市民政局官方网站。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利用 地名文化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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