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交运”微信公众号维护项目购买计划(2021)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交运”微信公众号维护项目购买计划(2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昆明交运”微信公众号维护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拟从2021年部门预算“微信公众号维护专项资金”项目中列支购买服务经费,现将服务购买计划函报如下:

一、 所属目录

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三级目录为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营与维护服务,目录代码为E1701。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 预算资金

6万元。

四、 资金来源

从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微信公众号维护专项资金”项目中列支。

五、 工作内容

按照《市直机关2021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方案》(昆机党通〔2021〕8号)中规定的“加大机关党建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昆明机关党建网’和机关各单位门户网站党建窗口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总结提炼,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介和党建刊物,广泛宣传昆明机关党建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昆明机关党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工作要求,实施“互联网 党建”行动计划,需持续维护好“昆明交运”微信公众号,依托信息技术公司提供微信公众号技术维护和信息更新服务,搭建微信新媒体宣传平台,扩大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教育信息和工作动态的宣传覆盖面。

六、 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需具备新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运营维护、舆情信息监测等服务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备向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提供微信公众号维护服务3年以上合作经验。

(二)承接单位在服务期间内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昆明交运”微信公众号常规内容采集、信息发布更新、平台反馈意见收集等有关工作,并配合服务购买方做好信息审核和平台反馈意见答复。

七、 目标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要求每周发布不少于4条微信信息,定期对“昆明交运”微信的关注总量、访问人数、访问习惯和互动效果做分析和统计报告。

八、 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九、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1〕1号)有关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报送微信公众号维护购买服务项目计划的复函》“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同意你局关于报送微信公众号维护购买服务项目的购买服务计划”等要求,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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