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滇池流域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购买计划

昆明市滇池流域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购买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和政府采购等要求,《昆明市滇池流域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项目应纳入购买服务范畴,为依法做好采购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定了购买计划,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背景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滇池流域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

政府购买服务代码:D0301监测服务(包含社会管理监测、经济运行监测、公共医疗卫生监测、社会发展监测、环境监测、水利水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网络舆情监测、广告监测、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等服务)。

(二)主要背景

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1号)《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文件要求,我市正加快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提标改造,需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及出水达标排放进行监测。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的工作要求,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出水水质达标,加强对滇池流域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通过委托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资格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工作。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时限

(一)项目主要内容

对滇池流域外东川区、安宁市、富民县、嵩明县、石林县、宜良县、寻甸县、禄劝县、阳宗海风景名胜区9个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开展定期监测工作,其中,县城污水处理厂每月进行1次进水、出水水质监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每季度进行1次进水、出水水质监测。

(二)任务时限

监测工作时间为2022年6月-2023年5月。

三、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内设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具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相应水质检测资质;

(七)具备提供服务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技能,具备按期完成水质监测能力;

(八)承接过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设施、氧化塘等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检测业务。

四、实施步骤及方式

(一)实施步骤。按照有关规定,《昆明市滇池流域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专项经费》购买计划已报局领导同意;向市财政局提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按市财政局审批通过的政府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确定承接主体;对于拟签订的服务合同,经局法规处把关,并按局合同签订程序审核后,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组织履约验收。

(二)组织方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项目采购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承担以下职责:组织实施项目采购;加强购买合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购买合同;监督承接主体按照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局内控体系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项。

五、经费保障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2〕1号),本项目年初预算批复资金为126万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设施水质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