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招标公告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招标公告


为保证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第一标段:电子凭证库系统实施服务及电子印章系统软件及签名服务器

(1)电子凭证库系统实施服务。具体包括系统安装,调试、上线及质保期内系统的升级优化工作。

(2)电子印章系统软件两套,包括系统安装,调试、上线及质保期内系统的升级优化工作。

(3)签名服务器两台,需满足财政部支付电子化相关要求。

注1、需按照区财政厅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财政厅、人民银行的标准完成。

(二)第二标段: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柜面业务系统及预算单位自助柜面业务系统

满足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的要求,与财政、人行银川中支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实现与行内现有系统的对接为预算单位提供授权支付的电子凭证查询、补录、支付和退款等电子化业务功能,包含柜面业务系统及预算单位自助柜面业务系统。

注1、需按照区财政厅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财政厅、人民银行的标准完成。

二、资质要求

(一)第一标段

参加投标的公司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正常经营满二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其他企业或我行合作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具有原厂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3、针对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5、提供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建设入围资质证明。

6、提供近二年在与我行同等规模银行机构实施过电子凭证库及电子印章项目案例。

7、投标人提供免费维护期至少一年,免费维护期自系统上线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二)第二标段:

参加投标的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正常经营满二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其他企业或我行合作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3、针对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5、提供近二年与我行同等规模银行机构实施过的项目案例介绍(至少3个,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6、实施团队主要成员具有安全信息服务认证,并提供相关安全信息服务认证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免费维护期至少一年,免费维护期自系统上线验收合格,免费维保期结束后,如需提供后续年度软件系统的维护,则年维保金额不超过中标总价款的10%;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企业须在2014年10月30日下午17:30前将企业资质资料送交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行政部进行资格审核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如符合资质的投标人不够三家,则公告期自动顺延。

报名审核人:王强

电话:****-*******

报名监督电话:****-*******

报名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5号黄河农村商业银行24楼行政部

四、标书发放

本项目每个标段收取招标费200元(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50,000元(开标后,未中标企业予以退回)。报名企业资质审核完成后,黄河银行招标办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凭缴费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缴费账户信息:

(一)保证金账户

户名: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投标保证金)

账号:********93708

开户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二)招标费账户

户名:其他应付款—招标费

账号:********46153

开户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五、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价格承受范围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需求的情况下,坚持最低价中标原则。

七、履约保证金

未中标企业的招标保证金在开标后全额退回。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争端最终解决完毕。

八、付款方式

设备及系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格的70%,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半年后再支付20%,维保期结束后支付10%。

九、其他

(一)不论投标人是否入围投标或是中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确定中标单位后,黄河农村商业银行与其签订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最终发出的标书为准。

(四)本公告由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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