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招标公告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招标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高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GCZC-*******
2、项目名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设备制造商必须获得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14001。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接受。
5、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采取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
6、招标文件获取办法: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区县采购】网站免费下载。
7、拟参加投标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单位授权书原件到采购单位报名,本次招标只接受按时参加报名的投标人。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1月7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三楼)
具体地址: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1号。
8、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9、投标开始时间:2014 年11月19日 下午14:0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9日 下午14:30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参加开标过程。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
12、付款方式:
1)、第1次付款:设备全部运抵采购人指定的位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对人员进行培训能独立操作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0%货款。
2)、第2次付款:安装调试合格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价10%的余款。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 传真:***-********
地 址: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1号
保证金收款信息:
保证金收款单位:高淳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卫生局)
开 户 行:工行高淳支行
开户名称:高淳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请注明南京市高淳区卫生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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