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招标公告

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升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莎车县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升级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CX(JZ)2022-001号

项目名称:莎车县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升级采购项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莎车县公安局电子监控设备升级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1号招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1号招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需具备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在本单位缴纳的近连续4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5、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连续3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6、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书(自拟);
7、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8、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截图日期需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期内);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拟);
10、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1)政采云平台已注册供应商可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2)登陆网址:https://login.zcygov.cn
(3)操作方法: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通过项目区划或项目编号搜索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其中带“*”项为必填项)并提交;
(4)如有操作性问题,请咨询政采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
二、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莎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公安局

地 址:莎车县浦莎大道9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莎车县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前英

电 话:09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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