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对定安海汽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进行审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竞争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业务委托方:定安海汽实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对定安海汽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审计选聘审计机构。
(三)整体报价(价税合计):最高不超过
*****元。
(四)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
二、审计工作要求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以2022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定安海汽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和审计报告。
尽职调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含经营模式、经营资质、银行征信情况等);
2.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财务审计;
3.债权债务情况;
4.业务、租赁、担保、职工雇佣等合同情况;
5.法律纠纷、违法违规及不良诚信记录等法务情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在海口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 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名(注会证件有效期在2022年内为有效);
(三)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具有执行证券和期货相关业务资质;
(四)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对其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的记录,且在承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四、基本选聘办法
对定安海汽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进行审计的报价要求如下:
整体报价(价税合计)最高不超过
*****元,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方。以上报价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等各类相关服务费用,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
五、其他要求
于选聘中选之日起算2个工作日内,中选方必须派员进场开展审计工作,否则属自动弃权行为。进场后10天内提交报告(初稿),委托方反馈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报告。
六、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6月6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参选申请》(见附件1)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具有执行证券和期货相关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4)参选机构自有办公场所的海口市内房产产权证或租赁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5)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对其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的记录,且在承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目前在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5人以上(含5人)名单、编号及有效期。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1000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中选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机构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中选机构报价的2.5%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而退还。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确定中选机构,参选机构须在2022年6月6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七、中选办法
采用一次性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审计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由产交所通知报价相同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首次报价。报价结束后,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八、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4、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1:参选申请项目咨询电话:郭先生
********报名咨询电话:李女士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