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开元东路以北,文萃南街以东在建工程建筑物及国有出让仓储用地使用权等资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开元东路以北,文萃南街以东在建工程建筑物及国有出让仓储用地使用权等资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开元东路以北,文萃南街以东在建工程建筑物及国有出让仓储用地使用权等资产的拍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日10时至2022年7月2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2?spm=a213w.*******.courtList.2269.*****a33q5cPdd)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开元东路以北,文萃南街以东在建工程建筑物及国有出让仓储用地使用权等资产。具体包括:1、国有出让仓储用地一宗,使用权面积为*****.39平方米;2、建筑物共4项,总建筑面积为*****.28平方米,包括综合办公楼、分拣车间(低库)、立体仓库(高库)、门房;3、构筑物共5项,包括厂区道路、围墙、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化粪池、室外管道工程。本次拍卖标的为整体拍卖,详见下表:

一、国有出让仓储用地

序号

坐落

终止日期

使用权类型

土地用途

开发程度

面积(㎡)

1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2064年11月2日

出让

仓储用地

目前达到宗地红线外“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气、通暖),宗地红线内工程在建

*****.39

二、建筑物

序号

名称

面积

(㎡)

所在层/

总层数

结构

层高

室内设施及装修

1

综合办公楼

*****.00

1-4/4

框架

4.70

主体结构已完工,外墙面保温及下边胶浆完成,一层金刚砂耐磨地面,室内墙面,顶棚刷乳胶漆,二层及以上墙面抹灰,电梯间未抹灰。上下水管已安装,电气工程预埋管线,消防完成入户预留;

2

分拣车间(低库)

5561.00

1/1

排架结构

9.42

主体结构已完工,室内水泥砂浆地面, 室内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上下水管已安装,电气工程预埋管线,消防完成入户预留,跨度24m,柱距7m;

3

立体仓库(高库)

3019.00

1/1

排架结构

22.92

主体结构已完工,室内金刚砂耐磨地面,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设备间地面为回填土,墙面及顶棚刷乳胶漆; 开水间、设备间墙面抹灰已施工,地面防水层,砂浆保护已施工完成;上下水管已安装,电气工程预埋管线,消防完成入户预留,跨度24.4m;

4

门房

47.28

1/1

钢混

3.00

外墙面保温层,室内地面铺瓷砖,墙面及顶棚刷涂料,断桥铝合金窗,上下水管已安装,电气工程预埋管线;

三、构筑物

序号

用途

结构

数量

概况

1

厂区道路

7798

7798㎡,厚度25CM

2

围墙

铁艺

757.85

757.85m,柱距5.4m,高度2.4m

3

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

钢混

1899

1899m3,消防水池600m3,共两个

4

化粪池

钢混

89.00

89m3

5

室外管道工程

含土方工程、安装工程

特别注意事项: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中对拍卖标的的介绍主要依据宁夏成竹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成竹(2022)司法估字第040号评估报告,本次拍卖仅对上述资产进行拍卖,其他资产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如有差异,以拍卖标的的实物现状为准,按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标的物及面积交付以实际交付的情况为准。

评估价:********元;起拍价:********.8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竞买人虚构竞买(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6月1日9时起至2022年6月2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李经理155*****825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账号:622*****070********)。拍卖未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人:陈法官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51-*******

24小时拍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李经理155*****825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附:

1、《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扫描件》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开发 工程建筑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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