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
[招标公告]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四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SQS-********(GC)-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四标段以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包括测绘、物探、普查、钻探等)、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服务;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及项目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项目相关的必要设备采购。
2.3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四标段:南部片区市政管网检测清掏及修复工程(永春河以西区域)。
建设内容:南部污水处理厂汇水区内长春新区管网检测、清掏及修复工程76km。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
2.5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后7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施工工期: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
2.6 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 合同履行:应执行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修订版本;执行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中的一项:
①四标段投标人须分别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且在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③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且在吉林省企业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综合评价最高等级,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3.2 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为建造师时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设计、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设计、施工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项目),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3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及被授权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提供本单位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投标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16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 号文件的规定及防疫要求,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以腾讯会议视频模式,在通知的时间内响应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同时委托代理人(如有)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项目经理相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6月01日08时30分至2022年06月0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5.2 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开标环节及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环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APP搜索会议号加入会议进行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产生的其他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郭义明
联系电话:0431-********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135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金鼎大厦98号
联系人:张行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八.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16时00分
招标
|
吉林省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